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如下: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8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应当提供的“(4)具有有效的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括:玻璃钢船、铝合金船和钢质船的制造,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更正为:具有有效的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括:玻璃钢船(纤维增强塑料材质)、铝合金船的制造(生产),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二、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随时关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longyan.gov.cn/)、连城产权交易网(http://www.lcxcqjy.com/),查询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其他澄清、修改通知,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三、本澄清、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修改通知为准。
招标人:连城冠豸山旅游交通服务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连城县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