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RWZB-LY-2026-04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龙岩市第一医院年度法律顾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4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公告、磋商文件
更正原因:修改磋商公告、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1)原磋商公告:磋商文件购买时间、原磋商文件:磋商文件领取时间:“自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17日止,08:30-11:30,14:30—17:30”、 更正为:“自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27日止,08:30-11:30,14:30—17:30”。
(2)原磋商采购公告、原磋商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开启)时间:2026年4月21日9:00(北京时间)”更正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开启)时间:2026年4月28日9:00(北京时间)”
(3)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一、(三)报价要求:“供应商投报年度法律顾问咨询服务费用及诉讼纠纷案件费用,其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报价应包括服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交通费、劳务费、差旅费、会议费、文印费、税费、不可预见费用及其他一切支出)。对于本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视为包含在响应总报价中。”
更正为:“供应商投报年度法律顾问咨询服务费用及诉讼纠纷案件费用,其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报价应包括服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本地交通费、劳务费、会议费、文印费、税费、不可预见费用及其他一切支出)。对于本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视为包含在响应总报价中。其中供应商指派律师为采购人案件开展外出调查、出庭、交通等产生的异地差旅费,由供应商凭合法有效票据向采购人据实报销。”
(4)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4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原磋商采购公告和磋商文件中凡涉及以上条款的,均做相应的修改。本更正公告为磋商文件的组成之一,如与磋商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2)本项目通过以下媒介发布:龙岩市第一医院官网(www.lydyyy.com.cn)、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longyan.gov.cn)、龙岩市第一医院内网及公告栏、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fjrwzb.com/)。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龙岩市第一医院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九一北路105号
联系方式:0597-2233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商务运营中心E栋楼803室
联系方式:0597-25567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晓兰、汤路珊
电话:0597-2556736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