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前路(高中部操场-华莲西路)道路工程II标段(K0+360~K0+745.275)
澄清、修改通知
福建省龙岩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编号为E3508010801100257001的锦前路(高中部操场-华莲西路)道路工程II标段(K0+360~K0+745.275)招标澄清、修改通知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专用本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21.补充条款→第(16)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量的增减以及因政策性原因导致项目停建而终止合同时,承包人不得索赔,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修改为:“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策性原因导致项目停建而终止合同时,承包人不得索赔,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二、招标文件专用本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21.补充条款→第(28)条:“发包人若对工程内容进行优化,因合理优化变更设计导致工程量减少和造价减少,承包人不得提出索赔。”本条删除。
三、招标文件专用本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21.补充条款→第(32)条:“在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和发包人共同确认的工程量签证文件,仅用于支付进度款的工程量暂确认,如与最终结算结论不符,应以结算结论为准。”本条删除。
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随时关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j.gov.cn)、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查询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其他变更通知,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本澄清、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修改通知为准。
招标人:福建省龙岩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龙岩城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