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
--漳平市大成牧业有限责任公司桥下分公司
答疑纪要(二)
招标项目编号:LYQYCG20260510004001
各投标人:
本项目于 2026 年 05 月 15 日发布了《答疑纪要(一)》,现就其中商务部分评分条款相关内容,作进一步澄清与更正说明如下:
1、原《答疑纪要(一)》中,对招标文件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③商务部分评分 C 办法第 6 条” 的修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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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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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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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所投重要设备中的搅拌机、离心式泵、鼓风机、污泥浓缩脱水一体机、自动加药机,能提供具有CMA 或CNAS 标识的有效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供应商授权委托(附营业执照)的,每提供一个产品材料的得1 分(需同时含有检测报告、授权委托书),最高不超5 分。 |
现更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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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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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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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投重要设备中的搅拌机、离心式泵、鼓风机、污泥浓缩脱水一体机、自动加药机,能提供具有 CMA 或 CNAS 标识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的,每提供一个产品材料得 1 分,最高不超 5 分。 |
2、上述设备检测报告按生产批次出具,投标阶段可提供同品牌、同型号、同执行标准任意有效批次的 CMA/CNAS 检测报告;投标提交的检测报告与中标后实际供货设备,仅出具的批次、出厂编号存在正常差异,但品牌、型号、执行标准、核心技术参数完全一致的,不视为投标响应不符。
3、本答疑纪要(二)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一)内容的澄清、更正与补充,与之前发布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二)为准。
4、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采购人:漳平市大成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福建怀山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