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购置卷烟含末率测定仪等
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2025)建融招字第25100号岩
本招标项目于2025年11月24日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招标资料,根据规定时间内收到投标人的疑问,现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需要补充通知说明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第二点第3.1.8条款内容由原来的“卷烟含末率测定仪控制单元须具备与电子天平通过串口线、网线进行通信、并对电子天平进行控制、操作功能;须具备远程校准、校准检查、测量等功能。”修改为“卷烟含末率测定仪控制单元须具备与电子天平通过串口线、网线进行通信、并对电子天平进行控制、操作功能;电子天平本身和控制单元须同时具备校准、校准检查、测量功能。”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第二点第4.1.2条款内容由原来的“中标人应在有关文件发出之前对测量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测试,并出具证明其所有检测结果;中标人保证所供测量设备在噪音等方面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标准。”修改为“中标人须在发货前,对所供测量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测试,保证所供测量设备符合项目技术要求。中标人保证所供测量设备运行噪声≤85dB。”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第二点第4.1.4条款内容由原来的“交货验收时,中标人必须提供测量设备的相关手续、装箱清单(含设备的主附件)、品质保证书、使用及维护说明书。”修改为“交货验收时,中标人必须随箱提供装箱单,并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等资料及备品备件(如有)。”
四、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统一修改为“2025年12月22日08时30分00秒”。
本补充通知(一)为招标资料的组成之一,原招标资料中凡涉及以上条款的,均做相应的修改,各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本补充通知(一)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龙岩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2025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