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新材料产业园文体中心项目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福建立峰招字(2023)048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漳平市新材料产业园文体中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1、添加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的附件3资格证明文件附件3-11联合体协议附件3-12分包意向协议(若有)。详见采购文件修正稿。
2、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二项技术和服务要求的★(2)报价供应商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专业咨询负责人:①设计咨询负责人、②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③造价咨询负责人、④勘察负责人要求中统一更正为:拟派出人员必须为独立报价供应商或联合体成员本企业在岗人员,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
3、更正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8.1.7条内容为:中标(成交)供应商编制的施工图预算(或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经采购人委托的评审机构审核,若增减金额超过±3%的,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预算编制费同比例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若本项目施工招标完成后需进行清单核对的,增减金额超过±3%,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预算编制费同比例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②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尽可能对本项目设计、造价或其他咨询服务考虑周全,减少在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和增项。对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资料及文件中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中标(成交)供应商的遗漏和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及返工损失,中标(成交)供应商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除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咨询费外,还应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若因中标(成交)供应商的错误、漏项或擅自扩大规模和提高标准等原因而导致工程变更、签证或索赔金额超过工程施工签约合同价格(扣除预留金、备用金等,下同)3%及以上时,按同比例咨询费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4、添加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8.3条内容为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除联合体共同签订的总合同外还需签订各专项咨询委托子合同,子合同范本采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
5、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提交磋商保证金截止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改为2023年11月20日08:30,其余相关时间相应顺延。
6、本变更公告变更作为采购文件的补充文件,若与采购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变更为准。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漳平市富山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漳平市菁城街道菁华大道103号演艺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易先生 0597-32706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立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平市江滨路326号201、202室
联系方式:陈女士 0597-7526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0597-7526646
采购人名称:漳平市富山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立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