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总医院CT及彩超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建省汀州医院委托,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对[350821]RWZB[GK]2024004、长汀县总医院CT及彩超设备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长汀县总医院CT及彩超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8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821]RWZB[GK]2024004
项目名称:长汀县总医院CT及彩超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00,000.00元
采购包1(医用 X 线诊断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5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15,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A02321200-医用 X 线诊断设备 |
CT采购 |
1(台)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1,50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采购包2(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2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12,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2-1 |
A02320500-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彩超采购 |
1(台)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1,20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经采购人确认,本合同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5、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 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2、投标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2)据《龙岩市财政局关于简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的通知》,针对预算金额在200万元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项、“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项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项,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供应商,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资格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自行采购项目参照上述规定执行)(采购文件其他地方与本条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
采购包2:
(1)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 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2、投标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2)据《龙岩市财政局关于简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的通知》,针对预算金额在200万元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项、“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项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项,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供应商,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资格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自行采购项目参照上述规定执行)(采购文件其他地方与本条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否
节能产品:所有采购包,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所有采购包,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9-24 至 2024-09-3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0-18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北寿路恒盛工业城内1号开标室(长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汀州医院
地址:长汀县南门街新 新巷41号
联系方式:0597-68263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6层01-03、05-13、15-17、33办公。龙岩分公司:龙岩市龙岩大道商务运营中心E栋803(本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等均联系龙岩分公司)
联系方式:0597-25567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美荣、刘晓兰、林洁
电话:0597-2556736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