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第一医院报废医疗设备处置院内招标公告
我院拟对以下项目进行院内招标,请符合条件的厂家或供应商将相关材料送到设备科。
一、项目名称:
序号 |
名称 |
要求 |
1 |
CT拆机及后续处置服务 |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个体工商户,须持有合法营业执照; 2.具有医疗器械回收资质;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信的商业道德; 4.竞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废旧医疗设备进行处置,不得以任何方式临床利用,私自违规处置所造成的各类纠纷或事故,竞标单位负完全法律责任; 5.设备拆装、搬运费用由竞标单位承担; 6.如需拆除墙体,墙体拆除及垃圾搬运费用由竞标单位承担; 7.合同签订后需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拆走设备; 8.未尽事宜,我院拥有最终解释权; |
二、厂家或供应商提供材料(1份,请按如下顺序装订):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3、医疗器械回收资质证明;4、承诺函:承诺不得以任何方式再次进行临床使用,私自违规处置所造成的各类纠纷或事故,一切后果由回收单位承担;5、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注:以上材料各1份,请按以上顺序装订)
三、以上所有材料均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在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及序号、投标方名称、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及手机号码)。请于2025年9月4日下午5:00前送至设备科(以材料收到时间为准)。
根据相关规定,同一供应商不允许进行同一项目的多次报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允许进行同一项目的报名,需提供声明函。
经中标公告发出后,若中标供应商/厂家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公示时间: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9月4日
五、本次院内招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龙岩市第一医院设备科
电话:0597-2205072 2205034
龙岩市第一医院
2025年8月28日
附件1:
声明函
龙岩市第一医院: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参加贵院组织的本次“龙岩市第一医院 ” 市场调研/院内招标(采购活动)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贵院的本次市场调研/院内招标(采购活动)。
本公司对以上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特此声明。
公司名称(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