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公安局2023年“雪亮工程”服务类采购项目([350825]LYCG[GK]2024012)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该项目的招标文件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预公告稿(不含《连城县公安局2023年“雪亮工程”服务类采购项目技术规范书》),详见附件。
二、关于提交建议书的要求:
1、建议书必须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建议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邮政编码、邮寄地址、建议人 代表(如有)、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
(2)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等;
(3)所建议的具体事项及依据的具体证明材料;
(4)建议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建议人 代 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相关建议请在2024年11月12日17:00前将建议书(标题请注明建议书)WORD版及盖章后的扫描件发至531194355@qq.com,并同时将建议书原件快递至龙岩市新罗区万宝广场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层806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业务一部。
本项目招标代理公司: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沈女士,联系电话:0597-2890020。
四、获取《连城县公安局2023年“雪亮工程”服务类采购项目技术规范书》的方式
《保密承诺书》格式:
保密承诺书
连城县公安局:
本公司有意向参与贵单位<<连城县公安局2023年“雪亮工程”服务类采购项目>>(下称:本项目)的招投标,特此申请获取招标相关信息和资料,前提是我公司必须根据本承诺书的规定对所获取的招标相关信息和资料严格履行保密职责,并且仅为对本项目的招投标及项目实施之目的而使用。我公司同意并进一步做出以下承诺:
一、招标相关信息和资料定义
本承诺书所称的“招标相关信息和资料”是指基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中向我公司提供的《连城县公安局2023年“雪亮工程”服务类采购项目技术规范书》以及有关实施本项目过程中涉及的全部未向社会公开的信息,无论是书面、口头、图形、电子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信息。
二、保密义务
1、我公司同意严格保密本项目招投标所供给的招标相关信息和资料。
2、我公司保证采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对本项目招投标所供给的招标相关信息和资料进行保密,严禁非授权透露、使用、复制本项目招投标所获取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3、未经贵单位书面同意,我公司不得因任何理由以任何方式透露本项目招投标所获取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三、使用方式和不使用的义务
1、本项目招投标所获取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只能被我公司用于进行本次参与招投标及中标后的项目实施,我公司不能将上述信息和资料用于其它任何目的。
2、除我公司参与招投标的人员和直接参与本次项目实施的员工外,我公司不能将本次项目招投标所获取的相关信息和资料透露给其它任何人;未经贵单位书面同意,我公司不得将上述信息和资料向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披露或者发表声明。
3、我公司应当告知参与本次招投标的员工或我公司聘请的相关人员遵守本保密协议书的约定,并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上述人员履行保密义务。若上述人员违反本保密协议的约定,泄露了本次项目招投标所获取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依据本承诺书约定,我公司应与泄密人员承担连带职责。
四、相关信息和资料的交回
1、当贵单位要求我公司交回本项目招投标所获取的相关信息和资料时,我公司应立即交回所有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以及所有描述和概括该相关信息和资料的文件。我公司在交回上述有关资料前不得采取抄写、复印、拷贝等任何方式留存。
2、我公司不得擅自丢弃和处理任何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五、违约职责
1、我公司如违约泄露本项目招投标所获取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应当按照贵单位的指示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对违约行为予以补救,所需费用由我公司承担。
2、我公司应当赔偿业主单位因我公司违约而造成的所有损失。
六、保密期限
本承诺书自提交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公开或贵单位允许公开之日。
七、其他
1、本承诺书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解释权归贵单位所有。
2、由本承诺书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承诺书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才生效。
八、本公司相关资料
1、本公司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后)。
2、本公司联系人: ,联系电话: 。
3、本公司电子邮箱: 。
承诺公司(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
2024年__月__日
附:本公司有效营业执照复印并加盖公章
2、只要代理机构收到符合要求的保密承诺书,在发布本项目正式招标公告后,还会将本项目的招标内容及要求(正式招标版)发送至相应供应商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