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涉企收费清单
收费 主体 |
收费 项目 |
收费 性质 |
收费 依据 |
收费标准 |
服务 内容 |
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
政府指导价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有关情况的通告》闽发改价格〔2024〕150号 |
每宗建设项目中标价为基数分级计费,详见附件1。 |
项目咨询和受理服务、交易信息服务、交易场所服务、数据统计和档案服务、专家抽取服务、现场音频视频保存与刻录服务、交易见证服务。 |
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土地使用权出让交易服务费 |
市场调节价 |
龙国土资〔2017〕225号 |
按照场次收费,详见附件2。 |
项目咨询和受理服务、交易信息服务、交易场所服务、现场音频视频保存与刻录服务、交易见证服务。 |
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采购项目交易服务费 |
市场调节价 |
|
每宗项目中标价为基数分级计费,详见附件2。 |
项目咨询和受理服务、交易信息服务、交易场所服务、现场音频视频保存与刻录服务、交易见证服务。 |
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国有产权交易服务费 |
市场调节价 |
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国有产权交易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龙公共交易司〔2025〕29号) |
公开竞价招租项目按照超额累进递减方式或项目宗次计费;产权交易项目按照分档费率计费,详见附件2。 |
项目咨询和受理服务、交易信息服务、交易场所服务、现场音频视频保存与刻录服务、电子竞价系统服务、交易见证服务。 |
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水权项目交易服务费 |
市场调节价 |
|
水权交易项目按照分档费率计费,详见附件2。 |
项目咨询和受理服务、交易信息服务、交易场所服务、现场音频视频保存与刻录服务、电子竞价系统服务、交易见证服务。 |
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农林权、涉农知识产权交易服务费 |
市场调节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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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3 |
项目咨询和受理服务、交易信息服务、交易场所服务、现场音频视频保存与刻录服务、电子竞价系统服务、交易见证服务。 |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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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国土、采购、国有产权项目交易服务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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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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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额/交易额(万元) |
收费标准 |
收费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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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 |
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交易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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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
中介机构支付 |
按项目场次收费 |
采购 |
采购项目交易服务费 |
100(含)以下 |
1000 |
按照公告文件约定对象支付,公告文件没有约定的由代理机构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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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00(含)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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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0(含)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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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000(含) |
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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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5000(含) |
1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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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0000(含) |
1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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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以上 |
25000 |
国有产权 |
公开竞价招租交易服务费 |
起标价(标底月租金) |
计算比例 |
速算扣除数 |
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供全过程服务,起标价(标底月租金)不超过5万元的,按超额累进递减方式计算,并向下取百元整数作为中标佣金,起标价高于5万元的,另行协商确定。未提供全过程服务的按项目宗次收费,每宗200元。 |
不超过2000元 |
95%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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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
85%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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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 |
65% |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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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0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
50% |
2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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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2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
45% |
3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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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3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
40% |
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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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4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
35% |
7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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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50000元以上 |
另行协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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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档费率 |
按照公告文件、协议或合同约定对象。 |
由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全过程服务的产权交易项目收取交易服务费包含交易佣金和交易鉴证费,交易平台不提供全过程服务的项目仅收取交易鉴证费,农林权(未提供全流程服务)、水权项目收费标准参照执行。未进场交易仅在本平台发布信息的项目,每条信息收取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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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交易佣金 |
100(含)以下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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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00(含)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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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0(含)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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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1000(含)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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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3000(含) |
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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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万元以上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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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鉴证费 |
50以下(含) |
1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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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00 |
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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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00 |
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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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500 |
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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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1000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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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以上 |
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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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费 |
未进场交易 |
300元 |
说明: 1.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负责为进场交易主体提供场所、信息、见证、档案、专家抽取等服务;
2.交易服务费根据收费对象收取。
附件3
一、农权类交易服务费标准
(一)线上竞价类:服务费收取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方式计算,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合同约定向单方收取。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万元) |
服务费标准(费率%) |
50以下(含50) |
1 |
50以上-200(含200) |
0.8 |
200以上-500(含500) |
0.6 |
500以上-1000(含1000) |
0.4 |
1000以上 |
0.3 |
(二)协议转让类:以成交总价的1%为标准,按协议约定向单方收取。
(三)其他类:按委托合同或公告约定收取服务费。
(四)每宗交易服务费最低不少于300元,其中采用网络竞价每宗交易服务费最低不少于500元。
二、村集体、国有林权流转及实物类交易服务费标准
(一)村集体、国有林权流转及实物类采购按以下标准单向收取交易服务服务费:
交易品种 |
服务费标准 |
备注 |
林木所有权流转(活立木、木材竞买等正向竞价的林产品交易项目) |
成交总额的0.3%单向收取 |
单个标的服务费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收取 |
林地经营租赁(林地使用权经营租赁、流转等正向竞价的交易项目) |
租赁期5年(含)以下的,按1个月租金单向收取服务费;5年以上的,按2个月租金单向收取 |
单个标的服务费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收取 |
实物类采购(林地抚育、采伐设计、采伐工程、营林物资等反向竞价的物资和服务采购项目) |
挂牌总额的0.3%单向收费
|
单个标的服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
(二)不向作为发包方的本地农户、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取林权流转交易服务费。
三、涉农知识产权(农业科技成果)交易服务费标准
(一)涉农知识产权标的成交价为挂牌转让底价的,交易服务费按协议成交价格的1%单向收取。
(二)成交价高于挂牌转让底价,形成溢价的,交易服务费按下表分档递减累加单向收取:
标的金额(人民币:万元) |
服务费标准(费率%) |
100以下的部分(含100) |
3 |
100-200的部分(含200) |
2.5 |
200-500的部分(含500) |
2 |
500-1000的部分(含1000) |
1 |
1000以上的部分 |
0.5 |
(三)每宗交易服务费最低不少于1000元,收费不足1000元的,按最低标准1000元收取。
四、其他
1.以上是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提供全流程服务的收费标准。另外通过中介机构进入平台交易的项目,按照《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国有产权交易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龙公共交易司〔2025〕29号)规定的交易鉴证费收费标准收取。
2. 其他交易品种服务费,以及在交易活动中与第三方机构合作的服务费收取标准由双方协商,以书面协议或合同另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