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经福建省漳平五一国有林场决定,福建省漳平五一国有林场2026第一期营林工程(春季造林)劳务承揽项目交易公告更正以下内容:
一、第八条报名事项中的“资格条件: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的营业范围须具备“造林和更新、人工造林、森林经营和管护”项目,并需出具承揽营造林工程项目证明文件)。未履行完本招标人2025年度福建省漳平五一国有林场科技股、营林股、产业股项目(金额高于10万元)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注:意向竞价人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若不符合资格条件参与竞价的,交易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并不计息退还其交易保证金。)”现更正为“资格条件: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的营业范围须具备“造林和更新、人工造林、森林经营和管护”项目,并需出具福建省属龙岩市国有林场承揽营造林工程项目证明文件)。未履行完本招标人2025年度福建省漳平五一国有林场科技股、营林股、产业股项目(金额高于10万元)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注:意向竞价人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若不符合资格条件参与竞价的,交易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并不计息退还其交易保证金。)”
二、报名需提交的材料第(8)条“以往承揽营造林工程项目合同或结算单(复印件)”现更正为“以往福建省属龙岩市国有林场承揽营造林工程项目合同或结算单(复印件)”
本更正公告作为本项目交易公告的组成部分,与原公告有不同之处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漳平分公司
福建省漳平五一国有林场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