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漳出让告字[2023]5号
经漳平市人民政府批准,漳平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2023拍-4号 |
宗地面积: |
21313平方米 |
宗地 |
漳平城北新区南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2.5并且小于或等于3 |
建筑 |
小于或等于3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80 |
土地 |
普通商品房 |
土地现状: |
净地 |
保证金: |
630万元 |
土地估价备案号: |
3505222BB0009 |
投资总额: |
≥2.6亿元 |
现状土地条件: |
宗地内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宗地红线外“通上水、通下水、通路、通电、通讯” |
||
起始价: |
2100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
备注: |
主要规划指标为:计容建筑面积(含各类配套设施)≥53282.5㎡、≤63939㎡;其中普通商品房计容建筑面积≥21970.5㎡且≤31627㎡,安置型商品房计容建筑面积30312㎡,商业计容建筑面积≥1000㎡且≤2000㎡. 地块应配套以下服务设施: (1)物业管理服务用房:按《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进行配置,室内装修应达普通装修标准,水、电、宽带预先接入;室内应设置卫生间,且应配备相应的卫生洁具。物业管理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业主委员会。 (2)健身活动室:建筑面积≥170平方米,建成并达到普通装修标准(水、电、宽带预先接入;卫生间配备相应的卫生洁具)后,无偿移交小区业主委员会。 (3)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150平方米,建成并达到普通装修标准(水、电、宽带预先接入;卫生间配备相应的卫生洁具)后连同配套停车位的产权无偿移交给漳平市卫健部门(超出部分一并移交)。 (4)配电设施:变配电房不得设置于地下室,其位置和面积应征得属地供电企业同意,且具体建设应符合《福建省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建成后移交属地供电企业。同时,开闭所不得设置于地下室,其位置和面积等应征得属地供电企业同意,且具体建设应符合《福建省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建成后移交属地供电企业。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违反出让合同约定,超过出让金缴交期限半年以上的,限制该企业或该企业法人名下的所有企业及个人参加本次土地拍卖活动。
2.违反出让合同开、竣工时间约定、违反规划指标等被自然资源、住建部门处罚三次及以上的,或拒不接受处罚的;限制该企业或该企业法人名下的所有企业及个人参加本次土地拍卖活动。
3.竞买人须承诺竞买资金为自有资金。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05月04日 至 2023年05月09日12时00分到漳平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05月04日 至 2023年05月09日12时00分到漳平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09日12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05月09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3年05月12日10时00分 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漳平分中心交易大厅第二开标室(漳平市桂林街道桂北路32号)进行。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漳平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
联 系 人:张先生、付女士
联系电话:0597-7538821
开户单位:漳平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及账号:
1、建设银行漳平支行 账号:35001696207050000511
2、兴业银行漳平支行 账号: 172020152200014093
3、中国银行漳平支行 账号: 416958390327
4、福建漳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盛菁支行 账号:
9090726010010903433275
5、工商银行漳平支行 账号:1410060119201018967
6、农业银行漳平支行 账号:13760101040003382
7、邮政储蓄银行漳平市支行 账号:100475394730010032
8、福建海峡银行漳平支行 账号:100038082080010001
9、漳平民泰村镇银行 账号:560000966900030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地块采取带建筑设计方案(漳政地〔2022〕50号)出让,受让人需按照设计方案(详见富安小区[建筑方案设计])进行建设并无偿配建富安小区地块 1、2、3号楼,在成交之日起 36个月内交付总户数286 套、总面积约30312㎡的安置型商品房给漳平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作为拆迁安置之用,其中:1号楼34套125㎡户型和34套105㎡户型;2 号楼34套122㎡户型和34套116 ㎡户型;3号楼50套103㎡户型、50套98 ㎡户型和50套87 ㎡户型。无偿配建的安置型商品房位于地块东侧靠近福满北路一侧,规划1号楼17层68套、2号楼17层68套、3号楼25层150套(不含架空层),配建的安置型商品房应在规定时间内无偿移交,逾期交房由受让方支付安置房超期过渡费。
2.地块以“限地价、竞配建”方式拍卖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人民币2100万元,最高总价为3120万元。当竞买人报价达到上限价格3120万元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有其他竞买人愿意接受该最高限制地价的,则竞买方式转为竞无偿移交政府的住宅建筑面积(无偿移交政府住宅建筑面积在原设计方案无偿配建富安小区地块 1、2、3号楼,总面积约30312㎡基础上加配无偿移交政府的住宅建筑面积),竞价阶梯须是5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的整数倍。加配的无偿移交政府的住宅建筑面积须为计入容积率且不是配套用房的面积,移交加配住宅建筑面积是按产权面积计算,具体位置不作限定,但在报审建筑设计方案时需注明无偿移交住宅用房位置,并须为连续布置,比如自某幢某单元某一套开始向上连续布置,中间不得间断,该单元布置完后仍不够的则须在该幢相邻单元自最低楼层开始继续向上连续布置,最终移交的加配住宅建筑面积不得小于竞报面积,应与商品房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在达到上限价格3120万元之前,采取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在达到最高限制价3120万元之后,按无偿加配移交政府的住宅建筑面积多者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漳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