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上杭县人民政府批准,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土地用途 |
使用年限 |
批准机关及文号 |
2023拍5号 |
上杭县蛟洋镇坪埔村 |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铺、商场)、住宿餐饮用地(宾馆、酒店)、商务金融用地(办公) |
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
上杭县人民政府(杭政地〔2023〕 284号) |
注:宗地的具体位置、用途详见规划图件所示。
二、地块主要规划设计条件
地块编号 |
规划用地面积(㎡) |
出让用地面积(㎡) |
计容建筑面积 (含物业、养老、健身(㎡)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建筑控制高度(m) |
2023拍5号 |
44567 |
44567 |
≥71308且<106960(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70308且<86960、商服建筑面积≥1000且<20000(其中零售商业≥300且≤5700、住宿餐饮≥500且<9500、商务金融≥200且≤4800) |
≥1.6且<2.4
|
5-20
|
30-35
|
≤80
|
说明:1.容积率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龙岩市实施<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2017年版)》进行计算。建筑面积是按《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计算办法计算的地上建筑面积和地下需要分摊到地上部分建筑面积之和。
2.具体规划设计条件以出让地块规划条件为准。
三、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四、提交竞买申请时间及拍卖资料的索取方式
1.拍卖资料的索取方式: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 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10日工作日期间到上杭县自然资源局三楼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股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 2024年1月11日9时 30分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上杭分公司进行。
2.提交竞买申请时间:
申请人可于2023年12月29日至 2024年1月10日工作日期间到上杭县自然资源局三楼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股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15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月10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3.竞买申请方式:
申请人应当持本人、其他组织负责人或法人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护照、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登记证件副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文件(应当列明具体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其中属自然人委托的应公证委托)、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地块踏看和申请竞买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向上杭县自然资源局三楼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股提交竞买申请,并填写竞买申请表(应携带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私章),联合申请的,还应提交下列文件:
(1)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
(2)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申请人应当认真参阅《拍卖资料》。申请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竞买申请和承诺书,则视为接受拍卖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出让合同条款等公开出让文件规定,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五、竞买保证金、竞价方式:
1.竞买保证金、起始价如下表:
单位:万元
宗地编号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2023拍5号 |
4508 |
902 |
注:该宗地不设定保留价,竞买加价幅度为20万元的倍数、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买人。
六、其它相关事宜
1.竞买未成交的,竞买保证金在本次公开出让活动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但不计利息。
2.出让价款以人民币按成交总价计价,出让价款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契税。
3. 宗地内住户适龄少儿划入坪埔幼儿园、坪埔小学、蛟洋中学招生范围,具体招生办法按政府部门当年发布的招生工作意见执行。
4.竞得人应严格按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规划条件执行。
5.竞得人应在出让地块成交后与出让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应包括出让人与受让人的名称,出让标的,成交时间、地点、价款,以及双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时间、地点等内容。并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地价款。
6.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与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县自然资源局在竞得人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交地手续。
7.地块竞得人应在合同约定的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8.该地块的交地工作由上杭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蛟洋镇政府负责。
9.竞得人为自然人、上杭县域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在上杭县注册成立新公司或分公司,以便项目开发建设涉及的税收在上杭县域内缴交(竞得人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90日内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申请人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需与他人合作开发成立新公司或分公司的,竞得人其持有的股份应占新公司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不含50%)。
10.联系方式及竞买保证金缴存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上杭县北环中路171号
联 系 人:伍先生、蓝先生
联系电话:0597-3132818
开户单位: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上杭分公司
银行账号:9090510010010000182947
开户银行:上杭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开户单位: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上杭分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上杭支行
银行账号:175010100101838888
开户单位: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上杭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杭支行
银行账号:35050169730709888999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