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上杭县人民政府批准,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2022拍7号 |
宗地面积 |
3013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上杭北站南侧、205国道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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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0.1且<0.3 |
建筑密度(%) |
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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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容建筑面积 |
≥3014平方米且<9041平方米 |
绿地率(%) |
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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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控制高度 |
≤12米 |
起始价 |
3186万元 |
保证金 |
63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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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 条件 |
按现状“净地”交付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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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地分类 |
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铺、商场,不含商业办公) |
土地使用年限 |
4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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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宗地设定保留价,按价高者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买加价幅度为20万元的倍数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资料。申请人可于 2022年11月10日至 2022年11 月23 日(工作日期间) 到 上杭县自然资源局三楼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股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2年11月10日 至 2022年11 月23日(工作日期间) 到上杭县自然资源局三楼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股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 11月23 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2年 11月24日20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2年11月25 日09时30分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上杭分公司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交地程序
地块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与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县自然资源局在竞得人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之日起5日内办理交地手续。
(二)成交地价款的缴纳方式
竞得人应在出让地块成交后与出让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应包括出让人与受让人的名称,出让标的,成交时间、地点、价款,以及双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时间、地点等内容。并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地价款。
(三)开工及竣工时间
地块竞得人应科学确定开发时序,加快开发进度,在合同约定的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未按期竣工的,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造成土地闲置的,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依法处置。
(四)其他规定
1.竞买未成交的,竞买保证金在本次公开出让活动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但不计利息。
2.出让价款以人民币按成交总价计价,出让价款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费和契税。
3.出让的宗地属不可销售整体自持的商服用地,出让后由竞得人整体自持,不得对外销售(含整体销售或分割销售),不得分割抵押,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4.竞得人应严格按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规划条件执行。
5.竞得人为自然人、上杭县域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在上杭县注册成立新公司,以便项目开发建设涉及的税收在上杭县域内缴交(竞得人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90日内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申请人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需与他人合作开发成立新公司的,竞得人其持有的股份应占新公司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不含50%)。
6.负责交地单位:临城镇政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上杭县北环中路171号
联 系 人:伍先生、蓝先生
联系电话:0597-3132818
开户单位: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上杭分公司
开户银行:上杭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9090510010010000182947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上杭支行
银行账号:17501010010183888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杭支行
银行账号:35050169730709888999
上杭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