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上杭县人民政府批准,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2022拍5号 |
宗地面积 |
1707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上杭县临城镇黄竹村上杭县工业园区龙翔大道北侧、江南路西侧 |
||||
容积率 |
≥1.8且<2.5 |
建筑密度(%) |
25%-40% |
||||||
绿地率(%) |
≥30%且<40% |
建筑限高(米) |
≤50米 |
||||||
计容建筑面积 |
≥30732平方米且<42683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面积≥17732平方米且<27183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且<2000平方米、商务办公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且<13500平方米) |
总户数 |
≥150户 |
||||||
起始价 |
5945万元 |
竞买保证金 |
1189万元 |
估价备案号 |
3509922BD0039 |
||||
土地使用 条件 |
按现状“净地”交付使用 |
||||||||
土地用途 |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服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
出让年限 |
商服用地40年 住宅用地70年 |
||||||
备注 |
宗地设定保留价,按价高者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买加价幅度为20万元的倍数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2年10月17日至 2022年10月24日到上杭县自然资源局三楼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股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24日到上杭县自然资源局三楼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股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4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2年10月24日20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2年10月25日09时30分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上杭分公司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确定竞得人方式
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明确住宅用地在编制出让方案时应同时制定稳控预案,防止宗地出让价格出现溢价率超49%和防止出现总价新高或单价新高的预案(我县住宅用地历史最高成交总价52030万元;住宅用地历史最高成交楼面单价5618元/平方米, 最高成交地面价15731元/平方米)。本次成交总地价上限8816万元(溢价率为48.3%,楼面单价上限2166元/平方米,单位面积地价上限5164元/平方米)。该地块在达到最高成交总地价上限8816万元之前、采取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在当达到最高限制价为8816万元之后,按竞无偿移交政府的住宅建筑面积多者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无偿移交住宅建筑面积产生的税费由竞得人承担。当竞买人报价为上限价格为8816万元时(若报价超出最高限制价,超出部分应转为竞报无偿移交政府的住宅建筑面积),不再接受更高报价,有其他竞买人愿意接受最高限制地价,则竞买方式转为竞无偿移交政府的住宅建筑面积,竞价阶梯须是5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的整数倍。以上无偿移交政府的住宅建筑面积须为计入容积率且不是配套用房的面积,具体位置不作限定,但在报审建筑设计方案时需注明无偿移交住宅用房位置,并须为连续布置,比如自某幢某单元某一套开始向上连续布置,中间不得间断,该单元布置完后仍不够的则须在该幢相邻单元自最低楼层开始继续向上连续布置。最终移交的住宅建筑面积不得小于竞报面积,应与商品房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不足一套按一套计算。
(二)交地程序
地块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与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县自然资源局在竞得人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之日起5日内办理交地手续。
(三)成交地价款的缴纳方式
竞得人应在出让地块成交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应包括出让人与受让人的名称,出让标的,成交时间、地点、价款,以及双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时间、地点等内容。并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地价款。
(四)动工及竣工时间
地块竞得人应科学确定开发时序,加快开发进度,在合同约定的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未按期竣工的,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造成土地闲置的,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依法处置。
(五)其他规定
1.竞买未成交的,竞买保证金在本次公开出让活动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但不计利息。
2.出让价款以人民币按成交总价计价,出让价款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费和契税。
3. 适龄幼儿安排在黄竹幼儿园就读,小学生安排在城东小学黄竹校区就读,初中生安排在上杭三中就读。具体按县教育局当年发布的招生工作意见相关规定执行。
4.该宗地出让后商业、商务办公总建筑面积由竞得人整体自持运营,不得对外销售(含整体销售或分割销售),不得分割抵押,不得改变用途
5.竞得人应严格按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规划条件执行。
6.竞得人为自然人、上杭县域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在上杭县注册成立新公司,以便项目开发建设涉及的税收在上杭县域内缴交(竞得人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90日内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申请人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需与他人合作开发成立新公司的,竞得人其持有的股份应占新公司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不含50%)。
7.负责交地单位:临城镇政府、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上杭县北环中路171号
联 系 人:伍先生、蓝先生
联系电话:0597-3132818
开户单位: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上杭分公司
开户银行:上杭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9090510010010000182947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上杭支行
银行账号:17501010010183888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杭支行
银行账号:35050169730709888999
上杭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