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福建省连城县金鸡岭矿区建筑用
花岗岩(砌石用)采矿权拍卖出让结果的公示
连自然资采矿示字〔2025〕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福建省连城县金鸡岭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砌石用)采矿权拍卖出让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人/竞得人
名称:连城县嘉明矿业有限公司
场所: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文亨镇文保村金鸡岭汤头路7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825MA32R6T371
二、成交时间、地点
时间: 2025年10月13日
地点: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连城县莲峰镇莲中南路76号宝龙广场三楼)
三、成交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福建省连城县金鸡岭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砌石用)采矿权
开采矿种:建筑用花岗岩
地理位置:连城县文亨镇文保村
矿区面积:矿区面积0.1818平方公里,矿区标高:796米~546米,开采标高:796米~598米,其中,开采面积0.1438平方公里,工业场地面积:0.0380平方公里(禁止开采)。各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金鸡岭矿区拟出让采矿权拐点坐标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序号 |
X |
Y |
|
A |
2837092.91 |
39480839.31 |
|
B |
2837169.65 |
39480923.99 |
|
C |
2837267.70 |
39481112.71 |
|
D |
2837244.41 |
39481328.60 |
|
3 |
2837169.56 |
39481469.73 |
|
4 |
2836979.62 |
39481410.01 |
|
5 |
2837004.01 |
39481136.01 |
|
6 |
2836934.15 |
39480839.31 |
|
开采面积:0.1438平方公里;开采标高:796米~598米。 |
|||
1 |
2837248.72 |
39480839.31 |
|
2 |
2837347.76 |
39481136.81 |
|
D |
2837244.41 |
39481328.60 |
|
C |
2837267.70 |
39481112.71 |
|
B |
2837169.65 |
39480923.99 |
|
A |
2837092.91 |
39480839.31 |
|
工业场地面积:0.0380平方公里;禁止开采。 |
资源情况:根据《福建省连城县金鸡岭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砌石用)普查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闽自然资储审字〔2025〕28号),该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石(砌石用)资源量407.9万立方米。根据《福建省连城县金鸡岭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砌石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意见书》(连自然资开发审〔2025〕02号),该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砌石用)可采储量367.05万立方米。
拟出让年限:10年。
四、采矿权成交价及缴纳方式
成交价(人民币):2150万元
缴纳方式:分期缴纳
五、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的时限
公示结束后,竞得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连城县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和采矿权申请所需相关资料要求,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
六、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1月3日
公示期内对出让矿权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实名向连城县自然资源局或连城县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反映(以公示期内收到时间为准)。连城县自然资源局:0597-3320366,连城县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0597-8911670。
本公示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福建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连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连城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