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自然告字〔2021〕26号
武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武平县丰华
象洞鸡养殖场项目砂石土资源拍卖出让公告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20〕47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建厅等八部门关于福建省保障建设用砂规范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9〕41号)和《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闽自然资发〔2020〕81号)等有关规定,经武平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公开拍卖武平县丰华象洞鸡养殖场项目砂石土资源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武平县丰华象洞鸡养殖场项目,位于象洞镇东寨村,项目占地约22亩,平整标高为+477米,新建鸡舍和管理房2万平方米,项目建设过程中将产生大量废石弃土。前期,我局委托中介机构对该项目砂石土资源开展了核实,矿体赋存于强风化中细粒黑云母二长花岗岩中,可作为水泥用粘土质原料,矿石资源量为13.39万立方米(约22.4万吨)。该项目位于X642县道边,沿县道向北约3km可达象洞镇,从象洞镇向北西约13km可达205国道,交通便利。
二、出让方式
以公开拍卖出让方式进行交易。
三、拍卖起始价、增价幅度
武平县丰华象洞鸡养殖场项目砂石土资源拍卖起始价为23万元,每次报价的增价幅度不低于1万元的整数倍(含1倍)。
四、竞买人资格条件及应提交的材料
(一)竞买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均可申请参加。
(二)竞买人应提交材料(各一式二份)
1.竞买申请表、竞买承诺书;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4.持委托书办理的,须提交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原件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竞买保证金缴交凭证。
五、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报名起止时间、地点、方式
(一)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
竞买人向武平县自然资源局矿业权管理股提交相应的资料,领取拍卖出让文件资料,并签署相关必要文件。
(二)报名时间
2021年8月17日-8月23日(正常上班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
武平县西环路21-4号县自然资源局五楼矿业权管理股。
(四)报名方式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提交相应材料书面报名申请,不接受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申请等。
六、竞买资格的确认
竞买人应当认真参阅武平县自然资源局制作的拍卖出让文件资料。本公告与其他所有出让文件资料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一旦竞买人提交申请表和承诺书,视为接受本次拍卖出让的公告、出让须知条款等公开出让文件资料规定,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竞买人在2021年8月23日下午17:00前报名并提交相应材料,经审核,对符合条件并提交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的竞买人予以资格确认,取得竞买资格。
七、拍卖的时间、地点
(一)拍卖时间:2021年8月25日9:00。
(二)拍卖地点: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平分中心(武平县市民服务中心5号楼4楼)。
八、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本次公开拍卖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出价最高的报价者为竞得人。
(二)成交后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在公示期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将应缴总出让价款缴入出让人所在地的指定财政专户。
九、竞买保证金的缴纳和处置
(一)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8月23日16:00(以到保证金账户时间为准)。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标准
武平县丰华象洞鸡养殖场项目砂石土资源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4.6万元。
3.竞买人应将保证金汇入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武平分公司(户名一致)指定账户:
①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平县支行
账 号:935001010010930012
②开户行:武平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 号:9090610010010000097292
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平支行
账 号:35050169740709188888
④开户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平支行
账 号:0000014652956012
竞买人按公告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后,需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平分中心开具保证金缴交票据。
(三)竞买保证金的处置
竞买成交后,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出让价款,作为签订和履行出让合同的定金;如竞得人未按期缴纳拍卖标的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其他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将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十、风险提示
(一)投资有风险,所提供的出让矿石资源情况,是以地质简测报告为依据,实际处理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与实际不符的情况,仅供竞买人参考,出让方不作任何承诺,所有参与竞买人视同认可此矿石资源量及投资风险并自行承担。
(二)相关手续均由竞得人自行办理,包括用水、用电、生态环保及其它设施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涉及用地、道路使用、林地使用、构建筑物等以及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用及相关报批手续由竞得人依有关规定自行协调解决,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三)由于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划、环境保护、产业政策调整等原因,致使竞得人未能处理的,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须慎重决策。
十一、有关约定
(一)竞买人需到实地考察的,请于公告之日起自行前往实地察看,费用自理。
(二)武平县丰华象洞鸡养殖场项目砂石土资源需在出让合同签订的18个月内,在项目红线范围内按照要求完成砂石土资源的开挖、清运和处置。
其他具体事宜,请向武平县自然资源局联系。
武平县自然资源局矿业权管理股
地 址:武平县西环路21-4号
联系电话:0597-4836591
联 系 人:林先生、冯先生
武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