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永定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办公楼店面出租
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FJZH[2024]-CG017号
福建正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龙岩市永定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办公楼店面出租(以下简称:“本项目”),为本次竞价活动提供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竞价标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人:龙岩市永定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二)竞价标的:详见《公开竞价招租一览表》
(三)付款方式:详见《公开竞价招租一览表》
二、竞租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价。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能诚信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但已经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除外。
三、报名购买竞价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7日上午8:00至2024年02月19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南通路亿丰大厦12层。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每个合同包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竞价文件的竞租人参与竞价,且不予以书面通知竞价文件补充内容等(如有)。
四、交易保证金
1.竞租人需缴纳交易保证金,且保证金必须于报名截止日17时前汇到指定账户(开户行:兴业银行龙岩永定支行,户名: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永定分公司,账号:173010100100163071)。注意:交易保证金缴交方式仅限银行转账,不接受现金、微信、支付宝,且报名参加的竞租人与缴纳交易保证金的名称要一致。
2.若竞租成功,竞租人即成为承租人。承租人必须于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与龙岩市永定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向委托人缴纳月租金三倍的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水电押金及第一期租金。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可凭交易保证金凭证向本公司无息退回交易保证金(退回交易保证金时,承租人应向委托人提供已签署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存档)。
3.交易保证金: 人民币叁仟元(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不分合同包,递交一份投标保证金可用于 4个合同包的竞价)。
五、竞价方式
本项目一共 4个合同包,按合同包的顺序依次竞价,均按照最高价中标法确定承租人。
六、竞价时间及地点
6.1竞价时间(截止时间):2024年 02 月20日上午10:00。
6.2竞价地点: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定分中心(龙岩市永定区下坑广电大楼7楼)
七、税费承担
7.1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应服从产权单位等有关部门管理,根据实际需要签订管理协议并缴纳有关费用、押金(如水电押金等)。租赁行为及租赁期间应缴交的税费根据国家法规各自承担;物业管理费、商业服务费、空调使用费、水费、电费、燃气费、水电公摊费、卫生费、电视电话宽带、消防等其他一切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负责及时缴交。
7.2竞租人自行承担参加项目有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邮寄费、资料费等)。
八、风险提示及移交
8.1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出租方和承租人中的任何一方可书面提出解除合同。合同自对方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解除,双方按实结算租金,待承租人结清租金和所有水电等费用后,出租方无息退还承租人履约保证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8.2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政府政策、法令或者拆迁改建、城市规划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房屋使用,自出租方书面通知之日起,合同终止。承租人应无条件搬出,出租方对承租人不做任何损失补偿或赔偿,双方按实结算租金、水电费等相关费用。同时,承租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无条件将所租赁的场地及出租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交还给出租方,出租方对承租人不做任何损失赔偿。
8.3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竞租人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意向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意向竞租人对租赁标的质量与现状以及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8.4承租人按约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缴交履约保证金及第一期租金后,委托人从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办理标的实物移交手续(有原租户从原合同到期之日起30天内办理标的实物移交手续)。委托人通知移交之日,承租人不得要求推迟移交,租金从移交之日起按成交租金缴交,若标的承租人为原承租人,标的交接方式为自然交接,租金从签订合同之日起按现成交租金缴交。
8.5如租赁物因故延期移交或仍不具备交付条件的,承租人可以选择终止租赁合同,委托人除无息返还承租人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外,不承担其他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如继续执行合同,租赁期按实际逾期天数顺延;若不顺延,承租人可以向委托人要求减免租金,减免租金按迟交天数乘以日租金计算。
8.6竞价招租标的如在交割时遇特殊情况而无力协调的或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影响正常移交的,委托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违约责任
承租人逾期未与委托人签订《成交确认书》、或未于约定期限内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均属承租人的违约行为,承租人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7日内仍未履行义务的,即视为承租人放弃承租资格,承租人无权要求退还已交交易保证金,同时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要求重新组织招租。委托人重新组织招租后,新成交的金额低于原成交金额的,委托人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原承租人(违约承租人)要求赔偿。
十、注意事项
1.竞价时以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提供的清单仅供参考,面积增减不调整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若对竞价标的的资料有异议或者需要委托人说明的,应当于竞价前一个工作日书面提出,由委托人在竞价前作出解释说明。
2.承租人在租赁期间若需对本次招租的租赁资产进行改造及二次装修,需将改造及二次装修方案报委托人审定后方可执行。改造及二次装修不得破坏房屋原有结构,费用由承租人自理。承租人若中途退租或租赁期满依法终止合同,承租人交回租赁资产时应保持房屋完好,不得损坏,所改造及二次装修可移动的部份在委托人规定期限内处理,逾期未处理的,委托人有权做出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委托人不补偿承租人。承租人不得以此对抗后期的承租人,损害其利益。
3.承租人必须对租赁资产安装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4.其它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格式)。
5.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上述竞价交易方式不能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中止交易或临时决定采用其它竞价方式和竞价交易规则,竞租人对此不得有异议。
十一、竞价文件如有更正修改,公告将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longyan.gov.cn)上发布,请潜在竞租人随时密切关注上述网站并下载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相同内容如有多次修改,以最后一次修改为准)。潜在竞租人未查看、下载修改内容的,后果自行承担。
十二、联系方式
委托人:龙岩市永定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18039869669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正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龙岩市永定区南通路18号亿丰大厦12楼
联系人:小张
电 话: 0597-5931957
传 真: 0597-5931957
注:竞租人及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委托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潜在的竞租人或者竞租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为准)。资格审查小组将视情况对竞租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发现竞租人属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情形之一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附件: 公开竞价招租一览表
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合同包名称 |
地点 |
面积约 (㎡) |
招租底价(元/㎡/月)含税 |
租赁期(年) |
出租 用途 |
支付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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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 |
办公楼一楼沿街店面招租第一间 |
永定区凤城街道东大街369号一楼 |
24 |
月租金为 22元/m2 |
3 |
商业(经营限制餐饮、修理) |
租金按年度支付,第一年度租金按招标中标价格进行支付。第二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2%进行支付,其他年度依此类推。租金自招租单位实际支付租赁之日起算,一个年度支付一次。三个年度的租金分三次付清。每一年度的租金应在该租赁年度 起始前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支付至龙岩市永定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指定的国有资产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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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2 |
办公楼一楼沿街店面招租第二间 |
23 |
月租金为 22元/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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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3 |
办公楼一楼沿街店面招租第三间 |
47 |
月租金为 22元/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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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4 |
办公楼一楼沿街店面招租第四间 |
25 |
月租金为 22元/m2 |
注:本次竞价有4个合同包,竞租人可以参与多个合同包的竞价。竞租人应按合同包竞价,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竞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