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定于2024年10月30日(第一次竞价时间)在权益云交易平台公开竞价招租如下标的(附清单)。若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竞租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竞租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公开竞价招租一览表(项目编号:ZZ2024-200)
序号 |
委托单位 |
产权单位 |
经营资产名称 |
地址 |
面积(约㎡) |
起始价(元/月) |
交易保证金(元) |
交易服务费(元) |
优先权人 |
原合同到期时间 |
租赁期(年) |
用途及限制 |
备注 |
1 |
龙岩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福建德晖实业有限公司 |
德晖 工业 园区 A4幢 一层 部分厂房 |
龙岩市永定区高陂镇环园路8号 |
1289.26 |
8767元 (一层6.8元/㎡/月,不含管理费) |
70000 |
6800 |
无 |
2024年11月9日 |
5 |
1.产权用途为工业厂房; 2.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合同约定的用途,不得经营或存放易燃易爆品、危化品、有重大安全风险或其他非法经营活动。 3.从事产业应符合当地政府的招商落地规定,承租人在竞租前应自行前往经开区商务局了解是否符合承租条件。 4.出租方的厂房属于丁类厂房,承租方的经营生产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要求。 5.承租人应自行承担以上因经营业态不符导致无法经营等相关责任。 |
1.履约保证金为三个月的成交月租金; 2.租金按月缴交,每月25日前预缴下期的租金。 3.承租方需向园区物业管理方缴交管理费774元/月。 4.租期5年,前三年租金不变,第四、五年租金在成交价基础上上浮5%。 5.给予装修优惠期3个月,即按租赁生效后的前六个月租金减半收取。
|
备注:
1.竞价方式:采用权益云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unibid.cn/portal/search/index.jsp?sysEname=UTRL)正向多次报价方式,报价时间2024年10月30日9:00至10:00(限时报价120秒)。
2.竞价资格: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能诚信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但已经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报名时间)的除外。
3.承租条件:(1)为了推广新能源,保护环境,承租方必须保证优先使用出租方提供的光伏发电为前提条件,电价不高于国网的峰值电价,如果不接受优先使用光伏发电请勿参与竞租;(2)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向他人转租、分租、转借、抵押租赁房屋,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让予任何第三方使用,一经发现立即收回。
看样联系电话:13763299799刘先生 报名联系电话:0597-2688591 2688592
监督电话:0597-2328299
报名截止时间:竞价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时
联系地址:新罗区莲西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层
开户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户名: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以权益云交易平台指定的账号为准(报名参加的竞租人与缴纳交易保证金的名称要一致)。
网址:http://www.lycqjy.com/ https://ggzy.longyan.gov.cn
(项目编号:ZZ2024-200)
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本次竞价活动提供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公开竞价、报名、时间、地点
第一次竞价时间:2024年10月30日9:00至10:00(限时报价120秒),未成交的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
竞价地点:权益云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unibid.cn/ )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竞价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时
报名地点:新罗区莲西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层
联系电话:0597-2688591 2688592
二、竞价标的基本情况
详见《公开竞价招租一览表》。
三、竞价资格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能诚信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但已经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报名时间)的除外。
四、交易保证金
1.竞租人需向本公司缴纳交易保证金,且保证金必须于报名截止日17时前汇到本公司指定账户(开户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户名: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以权益云交易平台指定的账号为准)。注意:交易保证金缴交方式仅限银行转账,不接受现金、微信、支付宝,且报名参加的竞租人与缴纳交易保证金的名称要一致。
2.若竞租成功,竞租人即成为承租方。承租方必须于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与产权单位(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向出租方缴纳成交月租金三倍的履约保证金、水电押金及第一期租金。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由本公司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第一期租金及水电押金,不足部分承租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向委托人补齐,若有剩余部分由本公司原路退还给承租人。(退回交易保证金时,承租方应提供已签署的《租赁合同》复印件供本公司存档)。
3.未报名成功和未成交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无息退回。
五、竞价手续
1.意向竞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法人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无法亲自办理竞价手续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自然人应提供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3)签署完整的承诺书。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意向竞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缴纳交易保证金并携带竞价材料至本公司办理报名竞价手续。
(2)网上报名:意向竞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缴纳至本公司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时提交相关凭证。
意向竞租人通过本公司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3.权益云竞价流程:
(1)权益云账户注册:竞租人前往权益云官网免费注册;也可用手机通过微信关注并进入“权益云交易平台”公众号,点击右下角的【我的】后进行用户注册(按系统提示要求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等基本信息);
(2)报名:在权益云官网或龙岩产权交易网查找项目(手机端通过“权益云交易平台”微信公众号【发现】对标的进行查找),进入“申请竞价”,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完成报名手续,确认完成后,系统提示“竞买申请已提交”;
(3)报价:在权益云官网登录后找到【我报名的项目】(或手机端进入“权益云交易平台”微信公众号找到【我的项目】),点击项目名称进入报价现场进行报价或行权。
4.竞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注册并登录竞价系统申请竞价,若对竞价流程有疑问应及时咨询本公司业务部门;由于竞租人竞价材料未按时寄达、或者竞价申请未按时提交而导致本公司无法进行资格审核、或者竞价账号未注册或者未激活的,均视为竞租人放弃本次竞价报名。
5.如委托方撤回竞价标的,竞租人已经交纳保证金的,保证金即予无息退还,竞租人对此不得有异议,且本公司不对竞租人承担任何损失,此是竞租人参与本次竞租的先决条件。竞租人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同意本公司的前述免责内容!
六、竞价程序
1.本次竞价采用权益云交易平台正向多次报价方式,按价高得确定承租人,未达保留价不成交。意向竞租人申请竞价经本公司审核通过才能进入竞价大厅正式报价。
2.网络报价过程包括自由报价阶段和限时报价阶段。
(1)自由报价为本公司约定之日起至限时报价阶段开始前,在本阶段竞租人可以对竞价标的充分报价,报价只要不低于起始价或按设定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2)所有标的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即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阶段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报价周期为120秒。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无人加价,当前的最高出价(大于或等于保留价)者即为该标的的承租人,该标的的竞价活动结束;如限时报价周期内有人加价,则以此报价时间为新的限时报价周期起点,往后等待新的报价,直至最后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为止,当前最高有效报价(大于或等于保留价)的竞租人即成为该标的的承租人,该标的的竞价活动结束。
3.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即为有效报价。
4.本公司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公司网站进行公告。
5.竞租成交后,承租人应在成交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本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
七、交易服务费
本次竞价向承租方收取交易服务费(详见一览表),交易服务费应在成交后三天内付清或从交易保证金中直接抵扣。
八、付款方式
租金按月收取,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前向出租方缴清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等)及第一期的租金,以后在每月25日前预缴本期的租金。
九、税费承担
1.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服从产权单位等有关部门管理,根据实际需要签订管理协议并缴纳有关费用、押金(如水电押金等)。租赁行为及租赁期间应缴交的税费根据国家法规各自承担;水电费、空调使用费等一切其他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负责及时缴交。
2.竞租人自行承担参加项目有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邮寄费、资料费等)。
十、风险提示及移交
1.租赁标的以现状(含手续现状)出租,竞租人应自行查勘现场,提前知悉租赁标的数量、品质、面积及产权性质等状况,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承担因经营业态不符导致无法经营等相关责任以及涉及消防等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费用。若意向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意向竞租人对租赁标的质量与现状以及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并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承租方承担。竞价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成交租金,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毁约。竞租人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同意前述条款。
2.如遇到当地政府统一征用或拆迁,合同自政府要求的腾迁之日解除。一切权益补偿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再对承租方另行补偿或赔偿。
3.合同期内,各方需解除合同均需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承租方必须连续租赁经营六个月以上方可提出解除合同请求。如果是出租方基于自身原因提出提前终止合同,则出租方退回承租方缴交的履约保证金同时退回1个月租金作为给承租方的补偿(该款项包括装修款、生产经营损失等承租方不得主张任何其他赔偿);如果是承租方提出提前终止合同,经出租方同意协议解除合同的,出租方按一定比例退还承租方履约保证金(详见租赁合同附件)。
4.承租方应遵守出租方颁布的《德晖工业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若承租方存在违反管理办法的情况,出租方有权按管理办法中的违约处理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5.承租方按约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缴交履约保证金及第一期租金后,委托人通知移交之日,成交人不得要求推迟移交;租金从移交之日起按成交租金缴交。若成交人为原承租方,标的交接方式为自然交接,租赁起期从原合同期满之次日起算。
6.竞价招租标的如在交割时遇特殊情况而本公司无力协调的或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影响正常移交的,本公司及委托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一、违约责任
承租方逾期未与本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或未于约定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本须知规定缴交履约保证金及第一期租金,均属承租方的违约行为,承租方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7日内仍未履行义务的,即视为承租方放弃承租资格,承租方无权要求退还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同时本公司可以根据委托方的要求重新组织招租或退回委托方。本公司重新组织招租后,新成交的金额低于原成交金额的,本公司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原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要求赔偿。
十二、注意事项
1.竞价时以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提供的清单仅供参考,面积增减不调整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若对竞价标的的资料有异议或者需要委托方说明的,应当于竞价前一个工作日书面提出,由委托方或本公司在竞价前作出解释说明。
2.承租方必须于每月25日前向出租方缴纳租金、水电等相关费用,否则出租方有权停水停电,直至出租方有权力单方面解除合同,装修等费用不予补偿。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若需对租赁标的物进行改造及二次装修,需将改造及二次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定后方可执行。改造及二次装修不得破坏房屋原有结构,费用由承租方自理。承租方若中途退租或租赁期满依法终止合同,承租人交回厂房时应保持房屋完好,不得损坏,所改造及二次装修可移动的部份在规定期限内处理,逾期未处理的,出租方有权做出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不可移动的装修部分,出租方不补偿承租方。承租方不得以此对抗后期的承租方,损害其利益。
4.承租方应随时接受出租方及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出租方有权提出责令整改意见,承租方按要求进行整改,如不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限期要求承租方撤离清场,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同时,如发生事故造成任何后果由承租方负全部责任。
5.承租方入驻前要对工作环境及水、电相关设施进行检查和确定,如有问题及时与出租方联系,一旦进行交接,视同承租方已确认设施无异常。
6.鉴于目前出租方出租的厂房已提供消防栓及水带、水枪等消防设施,不是火警情况承租方不得偷用消防水及设施,承租方需自费按照消防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配置并完善相关的消防设备,建立健全消防管理责任制度并为安全负全部责任。
7.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务必加强消防和安全管理及环保责任,严格按照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到位。若在租赁期间发生火灾、爆炸以及各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8.承租方在出租方区域内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品储存,遵守出租方的有关安全规定和环保要求。
9.承租方不得改变租赁用途,不得在厂区住宿及做饭做菜等三合一违法违规行为,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10.使用场地合同期满后,出租方不改变用途在本公司进行招租,合同期内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如履约期间曾拖欠租金、水电费、卫生费、物业费等其他费用等情况),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承租权。
11.不欢迎存在重大消防隐患的行业。
12.承租方使用自用电源的需签订光伏用电的补充协议。
1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格式)。
14.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上述竞价交易方式不能正常进行的,本公司有权中止交易或临时决定采用其它竞价方式和竞价交易规则,竞租人对此不得有异议。
15.竞租人应妥善保管好用户名及密码,用户名为竞租人参加网络竞价的唯一合法身份,所有用户登录后的报价均视为竞租人对本竞价文件各条款的完全接受;竞租人对于本公司和委托方的免责条款已知悉,并同意接受;并且是本人真实意愿的表示。如用户名丢失或被他人盗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竞租人负责。
十三、特别提示
1.竞价文件如有更正修改,公告将在龙岩产权交易网(http://www.lycqjy.com/)、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longyan.gov.cn)上发布,请潜在竞租人随时密切关注上述网站并下载相关信息,本公司不再另行通知(相同内容如有多次修改,以最后一次修改为准)。潜在竞租人未查看、下载修改内容的,后果自行承担。 2.有需要通知事项时,本公司以竞租人报名时载明的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未另外注明的以身份证为准)通过邮寄方式或语音、短信的方式通知竞租人,即使竞租人不签收或未收到通知,均视为竞租人已收到通知,并以本公司发出通知(通知单日期和邮戳日期为准)后的第二天视为送达之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竞租人自行负责。竞租人成为承租方参照此条款执行。 |
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