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定于2024年9月18日上午(第一次竞价时间)在权益云交易平台公开竞价招租如下标的(附清单)。若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竞租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竞租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公开竞价招租一览表(项目编号:ZZ2024-141-1)
序号 |
委托 单位 |
经营资产名称 |
地址 |
面积(约㎡) |
起始月租金(元) |
交易保证金(元) |
交易服务费(元) |
优先权人 |
租赁期 |
用途及经营业态 |
1 |
龙岩市龙岩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龙岩学院致知食堂小超市 |
龙岩市新罗区东肖北路1号 |
56 |
27328 |
136600 |
15900 |
无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 |
主要为学校全体师生的生活、学习和教学等提供帮助,目的是更好地为师生服务。经营范围为:百货超市(仅限经营日用品、生活用品、预包装食品、饮料,不得经营餐饮、生鲜、水果、烟、20度以上酒等) |
备注:
1.竞价方式:采用权益云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unibid.cn/portal/search/index.jsp?sysEname=UTRL)正向一次报价方式,报价时间从2024年9月18日9:30至9:50(20分钟)。
2.租金缴交方式:店铺租金按每年十个月收取(免缴7月份、8月份租金)。水电费按学校定价计算,由承租人负责按时上交学校。
3.竞租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能诚信经营、无犯罪记录(需提供承诺书,详见附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但已经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报名时间)的除外。
(2)竞租人存在下列行为的不得参与报名:参加龙岩学院竞价招租项目有过违约行为的;在龙岩学院经营服务期间存在违约行为或提前解约终止经营的;在龙岩市龙岩学院资产经营公司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不得参加;不按时缴交租金,受到龙岩市龙岩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发的催款通知单且未在规定的整改时间内缴交租金或受到处罚通知单。
(3)现有在学校经营的商户不得报名参加竞租。
看样联系电话:0597-3085691丁女士
报名联系电话:0597-2688591 2688592
报名截止时间:竞价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时
联系地址:新罗区莲西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层
开户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户名: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以权益云交易平台指定的账号为准(报名参加的竞租人与缴纳交易保证金的名称要一致)。
网址:http://www.lycqjy.com/ https://ggzy.longyan.gov.cn
(项目编号:ZZ2024-141-1)
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本次竞价活动提供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公开竞价、报名、时间、地点
第一次竞价时间:2024年9月18日9:30至9:50(20分钟),未成交的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
竞价地点:权益云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unibid.cn/ )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竞价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时
报名地点:新罗区莲西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层
联系电话:0597-2688591 2688592
二、竞价标的基本情况
详见《公开竞价招租一览表》。
三、竞价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能诚信经营、无犯罪记录(需提供承诺书,详见附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但已经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报名时间)的除外。
2.竞租人存在下列行为的不得参与报名:参加龙岩学院竞价招租项目有过违约行为的;在龙岩学院经营服务期间存在违约行为或提前解约终止经营的;在龙岩市龙岩学院资产经营公司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不得参加;不按时缴交租金,受到龙岩市龙岩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发的催款通知单且未在规定的整改时间内缴交租金或受到处罚通知单。
3.现有在学校经营的商户不得报名参加竞租。
四、交易保证金
1.竞租人需向本公司缴纳交易保证金,且保证金必须于报名截止日17时前汇到本公司指定账户(开户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户名: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以权益云交易平台指定的账号为准)。注意:交易保证金缴交方式仅限银行转账,不接受现金、微信、支付宝,且报名参加的竞租人与缴纳交易保证金的名称要一致。
2.若竞租成功,竞租人即成为承租人。承租人必须于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与龙岩市龙岩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向委托人缴纳成交月租金四倍的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及第一期租金。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可凭保证金凭证向本公司无息退回交易保证金(退回交易保证金时,承租人应提供已签署的《租赁合同》复印件供本公司存档)。
3.未报名成功和未成交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无息退回。
五、竞价手续
1.意向竞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无法亲自办理竞价手续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个体工商户应提供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3)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
(4)签署完整的承诺书贰份(详见附件)。
2.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意向竞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缴纳交易保证金并携带竞价材料至本公司办理报名竞价手续。
(2)网上报名:意向竞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缴纳至本公司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时提交相关凭证。
意向竞租人通过本公司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3.权益云竞价流程:
(1)权益云账户注册:竞租人前往权益云官网免费注册;也可用手机通过微信关注并进入“权益云交易平台”公众号,点击右下角的【我的】后进行用户注册(按系统提示要求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等基本信息);
(2)报名:在权益云官网或龙岩产权交易网查找项目(手机端通过“权益云交易平台”微信公众号【发现】对标的进行查找),进入“申请竞价”,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完成报名手续,确认完成后,系统提示“竞买申请已提交”;
(3)报价:在权益云官网登录后找到【我报名的项目】(或手机端进入“权益云交易平台”微信公众号找到【我的项目】),点击项目名称进入报价现场进行报价。
4.竞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注册并登录竞价系统申请竞价,若对竞价流程有疑问应及时咨询本公司业务部门;由于竞租人竞价材料未按时寄达、或者竞价申请未按时提交而导致本公司无法进行资格审核、或者竞价账号未注册或者未激活的,均视为竞租人放弃本次竞价报名。
5.如委托人撤回竞价标的,竞租人已经交纳保证金的,保证金即予无息退还,竞租人对此不得有异议,且本公司不对竞租人承担任何损失,此是竞租人参与本次竞租的先决条件。竞租人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同意本公司的前述免责内容!
六、竞价程序
1.本次竞价采用权益云交易平台正向一次报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确定承租人,未达保留价不成交。意向竞租人申请竞价经本公司审核通过才能进入竞价大厅正式报价。
2.在报价时间内,所有竞租人都可以对本项目标的进行一次报价,报价提交后不可撤销或更改,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即同等价格时,以报价时间优先)确定最高报价者。
3.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即为有效报价;
4.本公司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公司网站进行公告。
5.竞租成交后,承租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本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
七、交易服务费
本次竞价向承租人收取交易服务费(详见一览表),交易服务费应在成交后三天内付清或从交易保证金中直接抵扣。
八、付款方式
租金按季度缴交。承租单位需在签订合同之日缴交第一期租金,之后在上一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5日前缴交下一个季度租金,店铺租金按每年十个月收取(免缴7月份、8月份租金)。水电费按学校定价计算、由承租方负责按时上交学校。
九、税费承担
1.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应服从委托人管理,根据实际需要签订有关管理协议并缴纳有关费用、押金(如水电押金等)。租赁行为及租赁期间应缴交的税费根据国家法规各自承担;水电费、卫生费、物业费、消防、有线电视、网络等其他一切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负责及时缴交。
2.竞租人自行承担参加项目相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邮寄费、资料费等)。
十、标的提示及移交
1.竞租人在竞价之前,应自行实地踏看了解竞价标的现状。竞价以各资产交付使用时标的状况(含手续现状)竞价,竞价标的的数量、品质、面积等状况以现状为准。竞租人参加竞价,视为无异议,并对竞价标的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并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承租人承担。竞价成交后,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成交租金,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毁约。竞租人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同意前述条款。
2.承租人在规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缴交履约保证金及第一期租金后,委托人在合同签订后移交并开始计算租金。委托人通知移交之日,承租人不得要求推迟移交。
3.竞价招租标的如在交割时遇特殊情况而本公司无力协调的或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影响正常移交的,本公司及委托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若委托人逾期交付租赁物,承租人可要求终止《租赁合同》,但委托人不予赔偿,也不承担任何损失。如继续执行合同,租赁期按实际逾期天数顺延;若不顺延,承租人可以向委托人要求减免租金,减免租金按迟交天数乘以日租金计算。
十一、违约责任
承租人逾期未与本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或未于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本须知规定缴交履约保证金及第一期租金,均属承租人的违约行为,承租人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7日内仍未履行义务的,即视为承租人放弃承租资格,承租人无权要求退还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同时本公司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要求重新组织竞价或退回委托人。本公司重新组织竞价后,新成交的金额低于原成交金额的,本公司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原承租人(违约承租人)要求赔偿。
十二、注意事项
1.竞价时以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提供的清单仅供参考,面积增减不调整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若对竞价标的资料有异议或者需要委托人说明的,应当于竞价前一个工作日书面提出,由委托人或本公司在竞价前作出解释说明。
2.承租人必须做好食品卫生管理:
(1)出售食品必须为定型包装食品,包装袋上必须标明厂名、厂址、出厂日期、保质期等相关信息,并提供经营产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和食品加工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制度查验及记录制度,查验记录保存期不少于一年。严禁出售无生产厂名、厂址、无保质期、无生产日期、无包装及过期的食品。如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由承租人负责相关法律责任及全部经济责任。
(2)经营场所内严禁出售现煮现卖的自制食品(含可加热冷藏食物的自助美食机)。
(3)各项商品必须做到摆放整齐美观,做到食品与非食品分开摆放。
(4)从业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凭健康证上岗。
(5)承租人必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接受并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食品卫生安全、经营范围等方面的检查、监督,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
2.相关要求及说明
(1)承租人自行负责办理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承租人为自然人的,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或法定代表人须为承租人本人,经营场所为承租店铺地址;承租人为企业法人的,须按承租店铺地址注册办理分公司,且均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15日内向龙岩市龙岩学院资产经营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副本或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承租人签合同前需向委托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3)承租人必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营业前办理好相关的资质,接受并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食品卫生安全、经营范围等方面的检查、监督,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
(4)承租人因商业经营需要进行广告宣传,必须先经校方审批同意后才能实行,各种促销宣传广告只能张贴在经营场所范围;未经校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在店铺的公共地方张贴广告,悬挂标志或文字。
(5)承租人的车辆如需进入学校,必须办理车辆出入证,进出学校大门必须接受门卫检査;承租人及店铺相关人员必须遵守学校治安管理规定。
(6)承租人是本店面卫生、治安、消防安全等第一责任人。承租人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治安、消防、卫生、防疫等工作,服从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
(7)所售货物价格必须按市场价来设定,不得高于周边同类商店商品价格,不得随意涨价,不得有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确因市场原因价格变动、应报龙岩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核定并备案。
(8)营业时间按照学校作息时间,具体时间为6:30-23:00,如有调整,须服从学校安排。
(9)承租人在租赁期若需对本次招租店面进行改造及二次装修,需将改造及二次装修方案报校方审定后方可执行。改造及二次装修不得破坏房屋原有结构,费用由承租方人自理。广告牌的制作要求按照学校要求统一材质、规格进行制作,在规定位置安装,费用由承租人自理,广告牌设计图需事先报资产公司进行审核备案。
3.违约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承租人自愿接受校方处罚,每次处罚人民币500元。
①出售“三无”食品、自制食品、烟、20°以上酒等学校禁售物品;
②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非法音像制品;
③因经营、管理不善引发治安案件;
④违反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存在火灾隐患;
⑤接到客户三次以上(含三次)投诉且属实;
⑥未经资产公司同意擅自在店铺区域投放广告。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终止合同,取消其经营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
①不具有合法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
②从事违法、违纪活动者(情节严重者,送司法部门处理);
③发生严重食品安全事故;
④未经校方书面同意,承租人私自改变承租经营场所的结构、管线、电路,私接水电,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⑤拒不执行相关管理部门和校方提出整改要求;
⑥擅自扩大经营范围,擅自对承租场所进行转租、分包、分租或转让、转包;
⑦在店铺内放置各种冷藏和瞬间加热的自助美食机;
⑧承租人逾期交纳租金、水电费超过15天以上;
⑨不服从学校管理,破坏校园安定稳定,对学校造成负面影响。
(3)承租期限内,承租人需提前解约终止经营的,校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处置:
①承租人成交后经营时间未满一年提出终止合同的,在未违反合同条款及学校管理规定前提下,经双方协商一致,交清租金、水电费、罚金等费用后方可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②承租人成交后经营时间满一年未满两年提出终止合同的,在未违反合同条款及学校管理规定前提下,经双方协商一致,交清租金、水电费、罚金等费用后方可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一半。
③承租人成交后经营时间满两年未满三年,提出终止合同,在未违反合同条款及学校管理规定前提下,经双方协商一致,交清租金、水电费、罚金等费用后方可办理终止手续,履约保证金无息全部退还。
(4)承租期满或中途退租,承租人未及时做好资产处置,校方有权单方做如下处理:
①承租人中途退租或租赁期满依法终止合同,由承租人、校方双方现场验收,经校方书面确认承租人结清租金、水电费、罚金等费用后视为完成移交。承租人应在校方规定移交期限内将物品拉走,逾期未处理的,校方有权单方面进行处置,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承租人承担,校方不补偿承租人,承租人不得以此对抗后期的承租人,损害其利益。
②承租人在中途退租或租赁期满依法终止合同时,未交清租金、水电费、罚金等费用的,校方有权扣押并单方面处置,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5)因不可抗拒或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或学校发展需要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应该终止合同的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承租人将场所退还给校方,校方应退还承租人履约保证金及多预交的租金。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格式合同)。
5.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上述竞价交易方式不能正常进行的,本公司有权中止交易或临时决定采用其他竞价方式和竞价交易规则,竞租人对此不得有异议。
6.竞租人应妥善保管好用户名及密码,用户名为竞租人参加网络竞价的唯一合法身份,所有用户登录后的报价均视为竞租人对本竞价文件各条款的完全接受;竞租人对于本公司和委托人的免责条款已知悉,并同意接受;并且是本人真实意愿的表示。如用户名丢失或被他人盗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竞租人负责。
十三、特别提示
1.竞价文件如有更正修改,公告将在龙岩产权交易网(http://www.lycqjy.com/)、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longyan.gov.cn)上发布,请潜在竞租人随时密切关注上述网站并下载相关信息,本公司不再另行通知(相同内容如有多次修改,以最后一次修改为准)。潜在竞租人未查看、下载修改内容的,后果自行承担。
2.有需要通知事项时,本公司以竞租人报名时载明的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未另外注明的以身份证为准)通过邮寄方式或语音、短信的方式通知竞租人,即使竞租人不签收或未收到通知,均视为竞租人已收到通知,并以本公司发出通知(通知单日期和邮戳日期为准)后的第二天视为送达之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竞租人自行负责。竞租人成为承租人参照此条款执行。
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