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委托方通知,现对2025年9月22日公开竞价出让龙岩中心城区路外公共停车场停车资源盘活与设施智慧化提升改造项目经营权(项目编号QT2025-20)公告中的第七点第2条“经营者应按各场地所在单位要求,疏导、引导入场的车辆按规划车位停放,不允许出现车辆乱停、乱放、拥挤、堵车,场内主干道、转弯路段、出入路口必须通畅、不得堵塞通道,要求车辆进出有序。车场的车辆停放安全由经营者负全部责任,如在管理中存在车辆丢失、损坏、事故等一切,由经营者负一切责任,涉及赔偿问题由经营者负责处理解决,实施机构不承担责任。”、第22条“停车场经营产生的一切物业、水、电、地下新风、监控、消防等所有费用由经营者自行承担。”两处内容进行更正,具体如下:
1.第七点第2条更正为:“经营者应按各场地所在单位要求,疏导、引导入场的车辆按规划车位停放,不允许出现车辆乱停、乱放、拥挤、堵车,场内主干道、转弯路段、出入路口必须通畅、不得堵塞通道,要求车辆进出有序。车场的车辆停放管理安全责任由经营者负责,实施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2.第七点第22条更正为“停车场经营所产生的物业、水、电等费用由经营者承担,但地下新风、监控、消防等属于公共配套设施的,所产生费用按停车场经营的实际情况由经营者承担。”
特此公告
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