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体育中心室内游泳馆专业化运营经营权承包项目
更正及补充公告
项目编号:wczb【2025】18
各竞价人:
现对该项目作更正及补充如下:
1、本项目竞价公告“二、资格要求”中第2.4条款的“救生员3人(具有游泳救生员资格证书)”更改为“救生员7人(具有游泳救生员资格证书)”。
2、本项目竞价公告“六、竞价流程及要求”中要求的资格审核材料第5条款更改为:5.提供项目管理负责人、教练员、救生员、水质管理员、安全保卫人员、医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教练员的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复印件、救生员的游泳救生员资格证书复印件、水质管理员的水质管理员证书、安全保卫人员的游泳馆安全员资格证书、医务人员的医疗相关的执业资格证书、水处理设备管理员的设备管理工程师证或电气工程师证或机械工程师证复印件及所有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公章;还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服务的企业与其他游泳池(馆)的出租人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中应含该项目管理负责人姓名证明其有从事游泳池(馆)经营管理经验)。
3、本项目竞价人须知“(六)项目费用”的“共计人民币拾贰伍万元”更改为“共计人民币贰拾伍万元”。
4、本项目竞价人须知“(六)项目费用”的“承包年租金起竞价为人民币拾万元”更改为“承包年租金起竞价为人民币壹拾万元”。
5、本项目的承包合同格式以随同本更正及补充公告一同发出的为准,详见附件。
6、本更正及补充公告(含相关附件)作为竞价公告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招租人:连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代理机构:福建省唯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