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定于2024年8月21日上午(第一次竞价时间)在权益云交易平台公开竞价招租如下标的(附清单)。若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竞租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竞租人摘牌或另行公告止。
公开竞价招租一览表(项目编号:ZZ2024-161)
序号 |
委托单位 |
产权单位 |
经营资产名称 |
地址 |
面积(约㎡) |
起始月租金(元/月) |
交易保证金(元) |
交易服务费(元) |
原承租人 |
原合同到期时间 |
租赁期(年) |
用途及限制 |
备注 |
1 |
龙岩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龙岩佰盛置业有限公司 |
挺秀花园2幢102号店 |
龙岩市新罗区东城街道和平路71 |
273.8 (复式,一楼54.74㎡,二楼223.56㎡) |
7830 |
62000 |
6200 |
无 |
/ |
3或5 |
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合同约定的用途,不得用于从事违法活动、经营有明火作业的行业、游戏房、车辆维修、易燃易爆等危险性商品的经营和服务、禽畜买卖宰杀以及有噪音、污染等项目。 |
1.履约保证金为三个月的成交月租金。 2.租期为三年的,租期内租金不变,租期为五年的,前三年租金不变,第四、五年租金在成交价基础上上浮5%。 3.租金按月缴交,每月月初5日前缴交当月租金。 4.本价格不包含物业管理费、商业服务费、水电费及其他费用。
|
|
龙岩彩虹印刷有限责任公司 |
彩虹公司职工宿舍楼B5店(门牌号:123-1,现经营子母粉丝) |
龙岩市新罗区中城兴门九一北路123-1路 |
58.14 |
9500 |
76000 |
7300 |
无 |
/ |
3或5 |
备注:
1.竞价方式: 采用权益云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unibid.cn/portal/search/index.jsp?sysEname=UTRL)正向多次报价方式,报价时间从2024年8月21日9:00至10:00(限时报价120秒)。
2.竞价资格: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能诚信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但已经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报名时间)的除外。
3.承租条件: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向他人转租、分租、转借、抵押租赁房屋,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让予任何第三方使用,一经发现立即收回。
看样联系电话:第1序号标的:沈先生 18950855397
第2序号标的:谢先生 13959033222
报名联系电话:0597-2688591 2688592
监督电话:0597-2328299
报名截止时间:竞价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时
联系地址:新罗区莲西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层
开户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户名: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以权益云交易平台指定的账号为准(报名参加的竞租人与缴纳交易保证金的名称要一致)。
网址:http://www.lycqjy.com/ https://ggzy.longyan.gov.cn
网络竞价须知
(项目编号:ZZ2024-161)
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本次竞价活动提供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公开竞价、报名、时间、地点
第一次竞价时间:2024年8月21日9:00至10:00(限时报价120秒),未成交的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
竞价地点:权益云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unibid.cn/ )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竞价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时(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新罗区莲西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层
联系电话:0597-2688591 2688592
二、竞价标的基本情况
详见《公开竞价招租一览表)。第1序号标的产权用途:批发零售用地/商业。第2序号标的产权用途:住宅。
三、竞价资格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能诚信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但已经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报名时间)的除外。
四、交易保证金
1.竞租人需向本公司缴纳交易保证金,且保证金必须于报名截止日17时前汇到本公司指定账户(开户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户名: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以权益云交易平台指定的账号为准)。注意:交易保证金缴交方式仅限银行转账,不接受现金、微信、支付宝,且报名参加的竞租人与缴纳交易保证金的名称要一致。
2.若竞租成功,竞租人即成为承租人。承租人必须于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与产权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向委托人缴纳成交月租金三倍的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水电押金及第一期租金。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由本公司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直接转入委托人指定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第一期租金及水电押金,不足部分承租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向委托人补齐,若有剩余部分由本公司原路退还给承租人。(退回交易保证金时,承租人应提供已签署的《租赁合同》复印件供本公司存档)。
3.未报名成功和未成交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无息退回。
五、竞价手续
1.意向竞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法人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无法亲自办理竞价手续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自然人应提供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3)签署完整的承诺书。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意向竞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缴纳交易保证金并携带竞价材料至本公司办理报名竞价手续。
(2)网上报名:意向竞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缴纳至本公司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时提交相关凭证。
意向竞租人通过本公司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3.权益云竞价流程:
(1)权益云账户注册:竞租人前往权益云官网免费注册;也可用手机通过微信关注并进入“权益云交易平台”公众号,点击右下角的【我的】后进行用户注册(按系统提示要求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等基本信息);
(2)报名:在权益云官网或龙岩产权交易网查找项目(手机端通过“权益云交易平台”微信公众号【发现】对标的进行查找),进入“申请竞价”,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完成报名手续,确认完成后,系统提示“竞买申请已提交”;
(3)报价:在权益云官网登录后找到【我报名的项目】(或手机端进入“权益云交易平台”微信公众号找到【我的项目】),点击项目名称进入报价现场进行报价或行权。
4.竞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注册并登录竞价系统申请竞价,若对竞价流程有疑问应及时咨询本公司业务部门;由于竞租人竞价材料未按时寄达、或者竞价申请未按时提交而导致本公司无法进行资格审核、或者竞价账号未注册或者未激活的,均视为竞租人放弃本次竞价报名。
5.如委托人撤回竞价标的,竞租人已经交纳保证金的,保证金即予无息退还,竞租人对此不得有异议,且本公司不对竞租人承担任何损失,此是竞租人参与本次竞租的先决条件。竞租人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同意本公司的前述免责内容!
六、竞价程序
1.本次竞价采用权益云交易平台正向多次报价方式,按价高得确定承租人,未达保留价不成交。意向竞租人申请竞价经本公司审核通过才能进入竞价大厅正式报价。
2.网络报价过程包括自由报价阶段和限时报价阶段。
(1)自由报价为本公司约定之日起至限时报价阶段开始前,在本阶段竞租人可以对竞价标的充分报价,报价只要不低于起始价或按设定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2)所有标的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即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阶段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报价周期为120秒。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无人加价,当前的最高出价(大于或等于保留价)者即为该标的的承租人,该标的的竞价活动结束;如限时报价周期内有人加价,则以此报价时间为新的限时报价周期起点,往后等待新的报价,直至最后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为止,当前最高有效报价(大于或等于保留价)的竞租人即成为该标的的承租人,该标的的竞价活动结束。
3.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即为有效报价。
4.本公司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公司网站进行公告。
5.竞租成交后,承租人应在成交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本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
七、交易服务费
本次竞价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交易服务费(详见一览表),交易服务费应在成交后三天内付清或从交易保证金中直接抵扣。
八、付款方式
租金按月缴交,每月月初5日前缴交当月租金。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为三个月的成交月租金(进位取整)。
九、税费承担
1.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应服从委托人管理,根据实际需要签订有关管理协议并缴纳有关费用、押金(如水电押金等)。租赁行为及租赁期间应缴交的税费根据国家法规各自承担;水电费、空调使用费等一切其他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负责及时缴交。
2.竞租人自行承担参加项目相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邮寄费、资料费等)。
十、风险提示及移交
1.租赁标的以现状(含手续现状)出租,竞租人应自行查勘现场,提前知悉租赁标的数量、品质、面积及产权性质等状况,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承担因经营业态不符导致无法经营等相关责任以及涉及消防等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费用。若意向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意向竞租人对租赁标的质量与现状以及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2.承租方必须连续租赁六个月以上方可提岀解除合同请求。因其自身原因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六十天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无故单方解除合同的,出租方没收承租方缴交的履约保证金,同时出租方可视实际损失情况有权追究承租方相应的违约责任或法律责任,期间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缴纳,违约金标准按剩余未满租赁期限的租金30%收取;经出租方同意协议解除合同的,在承租方结清本合同项下所有费用及无其他违约行为的前提下,出租方按一定比例退还承租方履约保证金。
3.承租人按约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缴交履约保证金及第一期租金后,委托人通知移交之日,承租人不得要求推迟移交,租金从移交之日起按成交租金缴交,若标的成交人为原承租人,标的交接方式为自然交接,租金从签订合同之日起按现成交租金缴交。委托方因客观因素(包括原承租人腾退迟延)、不可抗力、不可协调因素致该标的物延迟移交的,待委托人确定房屋移交之日后,双方再行签订移交确认书,以实际移交之日为租赁起期,租金亦从实际移交之日起计算。若委托人实际移交时间超出2个月,承租人(原承租人成交的除外)可选择:(1)终止租赁关系,委托人无息退还承租人已缴纳的租金、履约保证金等,并通知本公司无息退还承租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2)继续租赁关系,则双方按实际移交之日确定租赁起期。
4.合同执行期间,由于城市功能区划改变、法令、战争、征用、拆迁等政府行为需要收回租赁房屋或不可抗力致使该租赁房屋无法继续经营,双方可解除租赁合同,并给予一个月过渡搬迁期,搬迁期过渡期到后,无条件收回。
5.竞价招租标的如在交割时遇特殊情况而本公司无力协调的或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影响正常移交的,本公司及委托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一、违约责任
承租人逾期未与本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或未于约定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本须知规定缴交履约保证金及第一期租金,均属承租人的违约行为,承租人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7日内仍未履行义务的,即视为承租人放弃承租资格,承租人无权要求退还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同时本公司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要求重新组织招租或退回委托人。本公司重新组织招租后,新成交的金额低于原成交金额的,本公司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原承租人(违约承租人)要求赔偿。
十二、注意事项
1.竞价时以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提供的清单仅供参考,面积增减不调整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若对竞价标的的资料有异议或者需要委托人说明的,应当于竞价前一个工作日书面提出,由委托人或本公司在竞价前作出解释说明。
2.标的物用途按规定使用,发现承租人违规或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一经发现立即收回。
3.在装修过程不得破坏原有承重结构、损坏原有消防设施设备及遮挡消防设施设备,不得随意分割标的物、改变标的物门窗位置,不得乱拉乱接用电设施、电线等其它危害标的物安全行为,若出现上述行为,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房屋内配有家具家电,承租人应切实爱护屋内配套设施设备,妥善、合理使用,因承租人故意或过失造成配套设施设备、室内财物损坏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人赔偿经济损失。
4.承租人对租赁物的装饰装修需要拆除室内墙体或改变整体布局必须取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如需有权部门批准的需报有权部门批准后执行,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同时承租人在装饰装修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我国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消防等相关法规及技术标准或规范要求。租赁期满或因其他原因合同被终止或解除时,租赁物内不可移动部分(主要指门、窗及附属玻璃、地板装修、墙面及吊顶装修、水电照明、消防设施、改造后的墙体、其他固定装修装饰以及空调、智能、通讯等各类管线装置)自动转作出租方资产,否则承租人负责将标的物恢复至交付时原貌。
5.租赁期间承租人必须对场所安装配备符合消防主管部门的消防器材,标的物使用过程中,承租人应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发现或被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至消除,造成安全事故的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损失和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
6.标的物在使用过程中,承租人需无条件配合做好出租方做好疫情防控、安全宣传等相关工作。
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格式)。
8.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上述竞价交易方式不能正常进行的,本公司有权中止交易或临时决定采用其他竞价方式和竞价交易规则,竞租人对此不得有异议。
9.竞租人应妥善保管好用户名及密码,用户名为竞租人参加网络竞价的唯一合法身份,所有用户登录后的报价均视为竞租人对本竞价文件各条款的完全接受;竞租人对于本公司和委托人的免责条款已知悉,并同意接受;并且是本人真实意愿的表示。如用户名丢失或被他人盗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竞租人负责。
十三、特别提示
1.竞价文件如有更正修改,公告将在龙岩产权交易网(http://www.lycqjy.com/)、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longyan.gov.cn)上发布,请潜在竞租人随时密切关注上述网站并下载相关信息,本公司不再另行通知(相同内容如有多次修改,以最后一次修改为准)。潜在竞租人未查看、下载修改内容的,后果自行承担。 2.有需要通知事项时,本公司以竞租人报名时载明的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未另外注明的以身份证为准)通过邮寄方式或语音、短信的方式通知竞租人,即使竞租人不签收或未收到通知,均视为竞租人已收到通知,并以本公司发出通知(通知单日期和邮戳日期为准)后的第二天视为送达之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竞租人自行负责。竞租人成为承租人参照此条款执行。 |
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