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乘用车装备升级改造项目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508010801100196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能源乘用车装备升级改造项目已由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闽发改备[2022]K000002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新龙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建新龙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建设选址在龙岩市永定区高陂镇南环路8号。
2.2建设规模:新能源乘用车装备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新建建筑面积约110000㎡,其中扩建冲压、焊装车间约30000㎡,总装扩建1车间约15000㎡,总装扩建2车间约25000㎡,新建分装车间(丙类车间)约24000㎡,新建物流工段(丙类车间)约15000㎡,新建危废(甲类库)等小单体约1000㎡。(2)新建成品停车场占地面积约75000㎡(属于新增用地),员工停车场占地面积11000㎡。(3)原车间适用性改造,包括冲压、焊装、总装、涂装车间改造。(4)厂区内附属道路、绿化等配套建设。
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新能源汽车15万辆,兼容传统燃油乘用车、纯电动乘用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纯电动轿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轿车)生产。
2.3计划工期:
2.3.1项目总工期:390日历天(其中原车间适应性改造及冲压、总装扩建满足设备进场条件150天,改造完成后具备新车型量产条件;其它新建、扩建390天)。第一阶段建设工期150天,利用现有厂房设备进行适应性改造;第二阶段建设工期390天,完成新增焊装、分装及物流等厂房及配套建设,满足年产十五万辆新能源乘用车先进产能需求。
2.3.2工作开始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工作内容包含项目建设管理,勘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建筑安装工程采购及施工(含电力安装工程采购及施工),工艺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转,试生产,陪产,工程验收,培训,保修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①勘察: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及红线范围外约113亩停车场用地的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并提供满足设计规范及勘察规范要求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成果需经审查机构审查合格,以及工程施工、验收所需要的配合服务等。
②设计:招标公告第“2.2建设规模”包含的整个厂区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指导、设计变更、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成果需经行政主管部门或有权机构审查,施工图还须通过第三方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③施工(建筑安装工程):招标公告第“2.2建设规模”包含的工作内容,包括完成施工图全部内容的施工、材料、公用安装、燃气安装、道路外网工程、绿化工程、装修工程、公用设备采购及安装、10KV及以下电力安装工程采购及施工、原车间适用性改造(包括冲压、焊装、总装、涂装车间改造)、竣工交付、竣工试验及调试、试验及检测、工程保修,提交相关技术资料以及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等。
④工艺设备采购及安装:工艺设备满足招标公告第“2.2建设规模”包含的整个厂区使用要求所涉及的非利旧设备拆除、运输,利旧设备维修,工艺设备采购(不含备品备件)、安装、调试、试运转,试生产,陪产,工程验收,培训,保修,工艺设备的采购均须满足招标人的品质及功能要求,非利旧设备需采购全新设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⑤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文明施工、资料管理、工程建设相关的第三方服务(如检测、专项评价)等直至完成有关部门竣工备案验收、档案归档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项目建设管理。
2.5质量要求:
2.5.1勘察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勘察标准和规范要求;
2.5.2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2.5.3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4设备采购及安装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且满足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下述资质条件:
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证书,同时具有工程设计机械行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机械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不要求。
3.4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3家;②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施工资质的成员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1日17:30:00至2022年11月3日08:00:00,登录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4.2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授权书。
4.3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应在系统中将联合体成员方的信息录入完善,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万元人民币。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2022年11月3日08:00:00,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6.2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上传成功或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如遇交易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6.3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地点:在线解密。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上发布。
9.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招标人指定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行:建设银行龙岩分行
户名: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35050169249000000225-6606
或:
开户行:兴业银行龙岩分行营业部
户名: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171100100100427725017848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新龙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腾南路14号珠江大厦二楼
电话:0597-5208655
联系人:廖先生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138号金融中心A1A2幢11层1103室
电话:0591-28059630、173-5915-2826,传真:0591-28059659
联系人:张工、曾工
电子邮箱:fjzbzx3b@126.com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地块B1楼7层
电话:0597-268766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1号行政办公中心主楼5楼
联系电话:0597-3293253
日期: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