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项目(一期)二次招标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编号:E3508030801801918002
各(潜在)投标人:
2024年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项目(一期)二次招标,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具体内容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③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拟派驻本工程的工匠(木工)、工匠(泥水工)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身份证及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修改为:“③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拟派驻本工程的工匠(木工)、工匠(泥水工)的有效证书扫描件。若证书上登记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或未体现登记单位名称)的须同时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其他人员的评审标准“投标人拟派的技术工人在满足资格要求的基础上,另配备具有省级及以上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的木匠(木工)、工匠(泥水工),每提供一名得1分,满分为2分。【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修改为:“投标人拟派的技术工人在满足资格要求的基础上,另配备具有省级及以上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的木匠(木工)、工匠(泥水工),每提供一名得1分,满分为2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若证书上登记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或未体现登记单位名称)的须同时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本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福建省客家土楼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