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508020801801458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林坑煤矿历史遗留污染源综合治理项目已由龙岩市新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龙新发改审批﹝2022﹞124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上级补助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福建雁翔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新罗区雁石镇
2.2 建设规模:对项目区域内遗留2处矸石堆系统整治及矿井酸性水综合治理。实现矸石堆原位生态治理;矸石堆周边截排水沟建设;完成废弃矿硐封堵;补给区老窑采空区注浆;矿硐巷道内混凝土封堵;矿硐巷道外围注浆封堵;硐口酸性涌水减量;构建完成矿区污染源风险防控平台1套及其相应的配套设施等。
招标人有权根据建设需要、规划要求、政策变化等情况调整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投资额,且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林坑煤矿历史遗留污染源综合治理项目的勘察(包括项目建设范围内施工图设计所需的岩土工程勘察、测量测绘优化及后续服务)、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后续设计服务及课题研究配合等工作)与施工的全部内容,具体要求详见发包人要求。
施工范围:以招标人书面签发经评审合格后的设计图纸文件为准。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投标人须对项目范围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2.5 计划工期:本项目工期24个月(其中勘察设计阶段不得超过120天)。
2.6 质量要求:
(1)总体要求:本项目治理成果应达到已批复《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林坑煤矿历史遗留污染源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治理预期成果。
(2)勘察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勘察规范要求,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3)设计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设计成果文件应通过专家及施工图审查机构(若需要)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审查合格;参与本项目治理课题研究。
(4)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符合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下述资质条件:
(1)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具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污染修复工程甲级资质,或具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应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甲级资质,②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 2 家,应由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与承担本招标项目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同一承包内容不得由两家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项目总负责人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2)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本招标文件注明需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若采用联合体形式的,均是指由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电子公章。
3.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拟担任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除外。投标人不得是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5日00:00:00至2024年11月14日08:30:00,登录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4.2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授权书。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5.2 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2024年11月14日 08:30:00,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5.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上传成功或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如遇交易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0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资格后审)。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雁翔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州工业园创业园A幢10楼
电 话: 0597-3225335
联 系 人:葛先生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138号金融中心A1A2幢11层1105室
电话:0591-28059638、18950855033,传真:0591-28059659
联系人:王工、赖工
电子邮箱:fjzbzx3b@126.com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
联系电话:0597-268766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1幢7楼)
联系电话:0597-2687666
监督部门:龙岩市新罗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97-310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