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连城县隔川镇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工程(二期)(重新招标)(项目名称)连城县隔川镇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工程(二期)(重新招标)(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城县隔川镇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工程(二期)(重新招标)(项目名称)已由龙岩市财政局、龙岩市生态环境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龙财资环指(2024)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城县隔川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省级财政资金100%,招标人为连城县隔川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广旭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连城县隔川镇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工程(二期)(重新招标)(标段名称)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龙岩市连城县隔川镇;
2.2 工程规模:本工程造价为4379684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涉及隔川镇内5个主要村庄,23口黑臭池塘(13918m2)。对黑臭池塘进行内源污染清淤,合计清理黑臭淤泥约12743.5m3;对池塘进行排险加固建设边坡护岸1598m及安全护栏1639m:配套太阳能充氧曝气装置27套,生态浮床及栽植挺水植物3280m2:疏通及新建排水沟342m。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纸,审核后的预算审核造价为准。(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审核后工程量清单);
2.4 最高控制价:4379684元(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预算审核书);
2.5 标段划分(如有):/;
2.6 质量要求:达到《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200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现行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工期要求:总工期15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87000元人民币。
3.5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3日00:00至2024年11月05日08: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1月05日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 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连城县隔川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广旭建设有限公司 |
地 址: |
连城县隔川镇 |
地 址: |
连城县庙前镇庙前村庙兴路236号 |
邮 编: |
366200 |
邮 编: |
366200 |
联 系 人: |
杨先生 |
联 系 人: |
王女士 |
电 话: |
13959463334 |
电 话: |
15160675880 |
传 真: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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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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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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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平台: |
监督单位: |
龙岩市连城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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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0597-2687666 |
联系方式: |
0597-8923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