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定区金丰溪流域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暨水质提升示范工程总承包及运营一体化 已由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永发改审(2023)34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 龙岩市永定区宏净环保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项目立项批复,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运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龙岩市永定区下洋镇;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提升改造分散养殖场即小型、中型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新建下洋镇粪肥集中处理中心(即新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处理站,总用地面积约13609.9m2,其中固体粪污设计处理规模为20t/d、液体粪污设计处理规模为50t/d)、建设金丰溪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生态大数据平台(含软件平台、末端设施、收运系统等)及给水、排水等配套工程。
以上规模为暂定规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对招标工程进行甩项并不给予任何补偿且相应核减工程价款。
投资规模:总投资约23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919.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7.62万元(含设计费约54.93万元、勘察测绘费约20万元)、基本预备费38.38万元、建设用地费155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预算编制、采购及安装、施工及运营的全部内容,具体工程建设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正式书面文件为准。
①勘察:工程勘察(含初测、定测、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等),工程(地形)测量、包括根据建设工程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写工程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土工试验、审查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方、施工方的配合服务并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指导和配合工作等。
②设计(含概算编制和预算编制):本项目经批复的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预算编制及后续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指导、技术服务)等工作。按照“发包人要求”和有关国家规范、标准,承担本项目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工作。中标人应按照项目需求,提供施工期间和竣工验收的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设计纲要,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编制工程设计文件,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图纸提供等,费用包含在中标合同价中。
③施工:本招标项目施工图所载明的所有施工内容和智慧监管平台建设,智慧监管平台的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具体以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正式审批下发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施工范围进行调整)。
④采购及安装:与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及安装。
⑤运营:本工程运营维护内容为本项目畜禽粪污处置的全部运营维护内容,具体运营内容详见《运营服务合同》。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合作期:施工期10个月,运营期10年。
2.6.质量要求:
(1)勘察: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勘察标准和规范要求,勘察成果文件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审查合格。
(2)设计: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满足施工要求。
(3)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争创优良工程。
(4)设备采购及安装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且满足发包人要求及工程建设需求。
(5)运营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且满足《运营服务合同》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须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质条件:①设计资质要求:具备有效工程设计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水污染防治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环保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4.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一级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工程施工任务或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本企业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5.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环保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企业正式在岗职工。
3.6.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一级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本企业正式在岗职工。
3.7.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运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具备环保工程类或给排水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运营项目负责人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负责运营的成员方的本企业正式在岗职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31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8月20日8时30分00秒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8月20日8时30分00秒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捌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8月20日8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和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岩市永定区宏净环保有限公司
地址: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南通路60号
电子邮箱:/
电话:0597-5200018 ,传真:/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138号金融中心A1A2幢11层1105室
电子邮箱:fjzbzxb@126.com
电话:15880360298,传真:0591-28059659
联系人:王工、卢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gzy.longyan.gov.cn
联系电话:0597-268766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龙岩市永定生态环境局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沿河北路8号
联系电话:0597- 593821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定分中心
地址:龙岩市永定区下坑广电大楼7楼
联系电话:0597-5936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