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水利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项目(宣和镇部分)答疑纪要(一)
招标项目编号:E3508250801801300001
各潜在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于2024年07月04日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资料,现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需要补充通知说明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修改为:1820651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244689元(含暂列金158689元,暂估价86000元及其他项0元)。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1.1.4.3工期:1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 ),修改为工期:15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 );
三、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二)的第三条要求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和投标文 件(三)施工组织设计格式,修改为不需要提交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施工组织设计格式。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改为:2024年08月07日8时30分,其余时间均做相应调整修改。
五、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预算审核清单及相关资料按此次补充通知(一)发布的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上网下载。
六、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有涉及上述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有矛盾的,按本补充通知执行。
七、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连城县宣和镇人民政府(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宇兴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24年7月23日
(无关联式)审核-连城县水利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项目(宣和镇部分).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