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水利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项目(新泉标段)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编号:E3508250801100288008
各潜在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于2024年06月24日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资料,现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需要补充通知说明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修改为:3929521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222117元(含暂列金222117元,暂估价0元及其他项0元)。具体以本次上传的财审后的预算为准。
二、本项目开标时间修改为2024年07月30日08:30。
三、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修改为78000元。
四、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有涉及上述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有矛盾的,按本补充通知执行。
五、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连城县新泉镇人民政府(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4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