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水利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项目(宣和镇部分)
连城县水利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项目(宣和镇部分)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城县水利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项目(宣和镇部分)已由连城县水利局以连城县水利局关于连城县水利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连水审批[202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城县宣和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出资比例为上级拨款100%,招标人为连城县宣和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宇兴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连城县水利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项目(宣和镇部分)连城县水利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项目(宣和镇部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连城县宣和镇;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暂按预算工程造价1915254元(最终以连城县财政评审中心出具的预算审核价为准);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连城县水利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项目(宣和镇部分)的施工(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以经相关部门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预算审核说明为准);
2.5 最高控制价:(暂按预算价,具体以连城县财政评审中心出具的预算审核价为准)1915254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暂按预算价)288689元(含暂列金158689元,暂估价130000元及其他项0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15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含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04日00:00时至2024年07月25日08: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7-25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 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4-07-25 08:30。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0000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 ☑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连城县宣和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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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连城县宣和镇,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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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张先生,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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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13860278797,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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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宇兴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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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朋口镇朋兴村火车站路31-19号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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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陈工,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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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15206029290,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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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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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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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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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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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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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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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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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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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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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