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泉镇示范区项目建设(夜景灯光照明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泉镇示范区项目建设(夜景灯光照明工程)已由连城县水利局以连水[2023]10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城县新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出资比例为上级补助78%,自筹22%,招标人为连城县新泉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行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泉镇示范区项目建设(夜景灯光照明工程)新泉镇示范区项目建设(夜景灯光照明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龙岩市连城县;
2.2 工程规模:新泉镇示范区项目建设(夜景灯光照明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本项目审核后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新泉镇示范区项目建设(夜景灯光照明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本项目审核后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5 最高控制价:3040062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332341元(含暂列金132341元,暂估价200000元及其他项0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有关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15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含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和不低于三级(含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10日00:00时至2024年1月30日8: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1-30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 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4-01-30 08:30。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6万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 ☑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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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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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曹女士,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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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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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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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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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小谢,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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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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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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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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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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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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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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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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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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