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连城县农村公路安全隐患重点治理工程(三期)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二)
招标项目编号:E3508250801100307001
致各投标人:
2024年连城县农村公路安全隐患重点治理工程(三期)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二)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发布公告中2.2项目的规模: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0、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系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2024年03月01日到2024年05月31日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修正为“10、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系指社保或税务机构出具的2024年03月01日至2024年09月30日期间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二、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有固化内容:投标保证金现金转账形式的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招标人指定银行账户(写明招标编号及所投标段组,以到户银行出具的证明为准),否则其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此项因备注太长写明招标编号或所投标段组即可。
三、本次补充不影响实质性内容的文件调整,故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不作调整,照常开标。
本答疑纪要(二)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答疑纪要(二)为准。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开标前随时登录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查询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连城县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龙岩市鑫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