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龙岩市南部新城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东肖、红坊片区易涝点整治)
答疑纪要(一)
招标项目编号:E3508020801100457001
各投标人:
福建省龙岩市南部新城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东肖、红坊片区易涝点整治)于2024年10月11日发布招标公告,现补充说明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采用的是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2024版),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计价软件并使用最新导则2024 V1.0版本导入并制作投标报价文件。
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文件以本次发布的为准(2024年10月12日发布)。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项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9 |
7.1.2 |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脚手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垂直运输机械、基坑支护等措施项目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费用 |
详见招标控制价中标注“▲”的项目 |
现修改为:
项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9 |
7.1.2 |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脚手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垂直运输机械、基坑支护等措施项目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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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格式后附)。当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被查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属于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时,投标人应向招标人补缴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9万元,参与本项目投标即视为投标人同意此条款。
5、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填写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190000元。
注: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本答疑纪要(一)为招标文件的组成之一,如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一)为准。
招标人:龙岩市龙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行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2日
附件:
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格式)
(招标人名称):
我司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标活动,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要求,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因我司为无失信记录企业,现免缴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我司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依法履行投标人义务。若我司存在下列任何一种事实的,收到你方书面通知,我司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全额付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贵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4项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3508020801100457001001]福建省龙岩市南部新城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东肖、红坊片区易涝点整治).LY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