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2024年7月2日08:30:00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8项21.5条款号、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要求:②线上提交方式:将变更证明材料扫描在资格文件中一起递交(采用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递交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写明具体提交要求)修改为:②线上提交方式:将变更证明材料扫描在资格文件中一起递交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的3.2.4条,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更换擅自项目负责人每人次20万元人民币,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以上违约金从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修改为:“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每人次20万元人民币,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以上违约金从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的3.3.5条,承包人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次100万元人民币;更换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
材料员、劳务员、试验员、标准员或资料员、造价师或造价员等每人次贰拾万元人民币。”修改为:“承包人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次10万元人民币;更换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材料员、劳务员、试验员、标准员或资料员、造价师或造价员等每人次3万元人民币。”
5、本工程招标文件以本次发布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网上重新下载且一定以本次发布稿为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本答疑纪要(一)为招标文件的组成之一,如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一)为准。
招 标 人:清杭鼎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6月14日
[E3508230801100292002001]福建上杭新材料科创谷污水处理厂排污管道工程(污水处理厂至排污口)二次招标.LY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