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工业园区姑田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场地平整及附属工程
答疑纪要(一)
招标编号:E3508250801801176001
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5项条款号4.1.9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
资格和人数要求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根据《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2018〕37号文附件1,文件有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最低配备标准,设置相应岗位和数量。要求如下:
施工员:市政工程施工员人;
修改为:
施工员:市政工程施工员1人;原招标资料中凡涉及以上条款的,均做相应的修改。
二、现招标文件已重新生成,解决投标文件无法签章问题,以此份招标文件为准。
三、在此期间,请投标人随时关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 ggzyfw.fujian.gov.cn)、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www.lyggzy.com.cn)电子交易系统网站,以免错过相关信息。
四、本答疑纪要(一)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若与招标文件、答疑纪要(一)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一)为准。本答疑纪要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建连城豸龙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阳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