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E3508810801100209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平市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二期)已由漳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漳发改审【2022】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及其他。招标人为漳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漳平市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二期)特许经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建设地点:漳平市桂林街道、新桥镇、双洋镇、永福镇、溪南镇、拱桥镇、象湖镇、赤水镇、西园镇、南洋镇、芦芝镇、官田乡、吾祠乡、灵地乡共15个乡镇(街道〉的147个行政村。
2.3计划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24309.37万元,其中第一批工程建安费为9998.80万元;第二批工程建安费为9880.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3436.63万元;基本预备费为993.94万元。
2.4建设规模:(1)本项目拟新建/改造/简易修缮集中式污水处理站40座,总处理规模为1705m³/d,新建/改造分散式处理设施21座,总处理规模为156m³/d,敷设污水收集与处理管网总长度约522.34公里,管径为DN80~DN300;建设中控管理大数据中心1座及附属设施。本项目拟新建/改造部分拟分批实施,其中第一批拟新建/改造/简易修缮集中式污水处理站28座,总处理规模为1165m³/d,新建/改造分散式处理设施8座,总处理规模为56m³/d,新建泵站8座,敷设污水收集与处理管网总长度约193.54公里,管径为DN80~DN300;建设中控运维管理大数据中心1座及配套设施,工程总用地面积为3366.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300.0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548.00平方米。第二批拟新建/改造/简易修缮集中式污水处理站12座,总处理规模为540m³/d,新建/改造分散式处理设施13座,总处理规模为100m³/d,新建泵站3座,敷设污水收集与处理管网总长度约328.80公里,管径为DN80~DN300。
2.5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若有)结束之日止,本项目建设期:30个月。
2.6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咨询:对已经提交的设计图纸提出优化的合理化建议或者存在的不合理设计提出咨询优化建议,从而实现工程投资的合理控制。
(2)工程监理: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以及国家、建设部、项目所在省、市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完成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相关监理工作。
(3)提供部分项目管理服务:
①配合业主完成建设项目报批报建报验手续;
②配合业主收集审计要求的各项资料、证据,并进行整理归档工作,确保符合审计要求;
③配合业主审核施工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各项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
④在竣工阶段配合业主完成竣工备案前各项工作。
服务要求: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提交的成果文件,需满足规范、技术标准和审计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或为满足要求的联合体:
(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质之一: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和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或注册环保工程师,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2)专业咨询负责人
①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咨询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②监理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及房屋建筑工程),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5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①联合体投标的,应由具有相适应的监理资质的咨询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指定一家作为牵头人,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及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⑤允许中标人将中标人不具备资质范围内的业务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资格)的单位。⑥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6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类似项目业绩”:/ 。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其他要求:
①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闽建[2016]5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中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除外);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要求;
②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要求;
③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要求
④省外入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勘察设计单位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 月 5 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年12 月26 日8时30分00秒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万贰仟元整(¥62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12-26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
7.2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7-2688517、400-998-0000。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8083/)、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漳平市桂北路78号
电话:0597-7832121,传真:/
联系人: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平市菁城街道恒峰大厦8层803号
电话:14705059613 ,传真:/
联系人:小陈
网址: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
联系电话:0597-2687666
交易中心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漳平分中心(漳平市桂林街道桂北路32号二楼)
电 话:0597-7830051、0597-78300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漳平市桂北路78号6楼
联系电话:0597-3272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