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西革命烈士纪念馆提升改造项目答疑纪要(一)
招标编号:E3508010801100270001
各投标人:
闽西革命烈士纪念馆提升改造项目答疑、修改如下: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修改为:1030315元,其中:暂列金额41442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甲供材料0元。
2、招标文件中的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修改为:发包价为941317元,【说明: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按此发包价填写,具体以造价软件调整的金额为准】招标文件公布的发包价的计算公式为:发包价=(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1-K)+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5条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要求中的提交时间修改为:2025年12月19日上午8时30分前。
4、招标控制价、招标工程量清单、房屋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房屋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等材料均以本次发布的为准(2025年12月12日发布)。
5、专用合同条款14.5.2工程结算价款的其他相关规定(3)条修改为:(3)本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土石方(含泥浆、淤泥)或废碴等外运按挖掘机或装载机挖装,10T以内自卸汽车运,废土(碴)运距暂按10KM计算。废土(碴)处置费用按《龙岩市建筑材料运输与建筑废土处置管理暂行规定》计取,并应提供有效票据。若施工期间政府有出台建筑垃圾处理相关文件,则运距及垃圾处理依时间界限按文件执行。如因承包人未取得渣土办处置证的,废土(碴)运距按10KM包干计算,废土(碴)处置等费用不计取,承包人因未按《龙岩市建筑材料运输与建筑废土处置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施工而造成的罚款或处罚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弃渣的运输车辆必须按照发包人要求挂工程牌(注明工程项目名称、发包人公司名称),服从管理。若发包人指定弃渣地点的,运距按实际计取。
6、本“答疑纪要(一)”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一)为准。
招标人:闽西革命烈士陵园管理处
龙岩市火车站北站房综合枢纽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代建单位)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龙岩市环畅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