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一中高中教学辅助综合楼建设项目答疑纪要(二)
招标编号:E3508250801100335001
各投标人:
关于“连城一中高中教学辅助综合楼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如下:
一、本项目投标单位需提交技术文件。
二、招标文件“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项号 5”-“3.1.8 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安全员:1人”修改为 “安全员:1(须附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和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扫描件)人”。
三、本答疑纪要(二)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二)为准。
四、随本答疑纪要(二)同时发布最新生成的招标文件(LYCF格式),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以本次发布的招标文件(LYCF格式)进行制作投标文件。若未按此规定制作投标文件的,其引起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福建省连城县第一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龙岩市博纳泰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