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溪学校宿舍楼建设项目
答疑纪要(二)
各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于2025年7月26日发布的招标公告,现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需要修改的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中“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函附录 ”内容修改如下: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 同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 注 |
1 |
缺陷责任期 |
15.2 |
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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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
3.7 |
为签约合同价的1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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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分包 |
3.5 |
不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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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逾期竣工违约金 |
7.5.2 |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每逾期1天按10000元/天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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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
7.5.2 |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结算价款的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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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预付款额度 |
12.2 |
预付款额度:合同金额(扣除暂列金、专业暂估价后)的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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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
15.3.1 |
3 %的工程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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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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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
注:本附录中的项目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等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予以明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应对此作出响应。
二、本补充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网站上发布。本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之一,如与招标文件内容有抵触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龙岩市永定区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宜佳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