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朋口镇朋兴村清河湾新村住宅小区——基础及公建配套工程(配电工程)答疑纪要(二)
招标项目编号:E3508250801800880003
各潜在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于2025年5月23日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招标资料,现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需要说明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3章第1节条款号4.1.9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中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根据《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2018〕37号文附件1,文件有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最低配备标准,设置相应岗位和数量。要求如下:
施工员:土建施工员1人,设备安装施工员1人;
质量员:设备安装质量员1人;
材料员:1人;
机械员:1人;
安全员:1人;
试验员:1人;
修改为: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根据《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2018〕37号文附件1,文件有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最低配备标准,设置相应岗位和数量。要求如下:
施工员:土建施工员1人,设备安装施工员1人;
质量员:设备安装质量员1人;
材料员:1人;
机械员:1人;
安全员:1人;
试验员:/人;
二、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随时关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查询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内容均做相应的调整。
本答疑纪要(二)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二)为准。
招标人:连城县连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连城县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