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武平杭兴村镇银行营业厅装饰工程
答疑纪要(一)
各投标人:
本项目于2025年04月10日发布的招标文件,现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需要补充说明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1、专用合同条款第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
修改为: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履约担保可以现金(电汇或者转账)、银行保函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鼓励允许投标人使用工程担保及保证保险递交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担保有效期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合格,施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后28日历天内一次性无息退回。
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
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担保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工程担保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且需满足闽建筑【2015】29号文的规定。
保险公司出具的履约保证保险形式: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须经中国银保监会或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证保险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
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随时关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查询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本答疑纪要(一)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一)为准。
招标人:福建武平杭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武平县天睿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