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区培丰中学教学综合楼、实验楼项目
答疑纪要(一)
各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于2024年10月13日发布的招标公告,现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需要修改的内容如下:
一、因本项目评审中心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还未出成果,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11月20日 08:30:00
二、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发布了教学综合楼与实验楼项目两个XML格式,后续评审中心审核后的招标控制价成果出来后会进行合并至一个XML格式。
三、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第1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第5条 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 第3点”修改如下:
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根据《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2018〕37号文附件1,文件有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最低配备标准,设置相应岗位和数量。要求如下:
施工员:2人,其中土建施工员1人,设备安装施工员1人;
质量员:土建质量员1人;
材料员:1人;
机械员:1人;
安全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
试验员:/人;
劳务员(劳资专管员):1人(根据闽建筑函[2022]35号文的规定,劳务员(也称“劳资专管员”)根据闽人社发[2021]3号文要求配备。
四、本补充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网站上发布。本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之一,如与招标文件内容有抵触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培丰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宜佳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