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小区人才保障房2号楼精装修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答疑纪要(一)
招标项目编号:E3508210801100330001
各投标人:
“新民小区人才保障房2号楼精装修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答疑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变更如下:
条款号 |
原文件内容 |
修改后的条款内容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装饰装修专业负责人: 1人,具有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装饰装修相关专业包含:建筑装饰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室内设计、建筑工程、环境艺术、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 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质量员1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装饰装修施工员或土建施工员岗位证书; |
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装饰装修专业负责人: 1人,具有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装饰装修相关专业包含:建筑装饰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室内设计、建筑工程、环境艺术、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建筑、建筑设计); 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质量员1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装饰装修质量员或土建质量员岗位证书; 招标文件中相应内容同步修正 |
本“答疑纪要”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长汀县住房保障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