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速龙岩西收费站地块应急物资中转及智慧冷链物流项目监理补充通知(一)
工程名称 |
福建高速龙岩西收费站地块应急物资中转及智慧冷链物流项目监理 |
招标编号 |
E3508020801100373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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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补充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P7页)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2.2条:“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建设标准化物流仓储厂房项目,用地面积约 35827 ㎡,拟建计容建筑面积约 61017.04 平方米(含已建配电房建筑面积 150.04 ㎡,冷链物流服务楼建筑面积 13391.9 ㎡,收费站办公楼建筑面积 4384.18 ㎡,冷库建筑面积 27229 ㎡),包括建筑密度:44.98%,绿地率:10.01%,建筑控制高度≤30 米。”修改为:“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建设标准化物流仓储厂房项目,用地面积约 35827 ㎡,建筑面积约 44246.46平方米(含冷链物流服务楼建筑面积 12632.99 ㎡,收费站办公楼建筑面积 4384.18 ㎡,冷库建筑面积 27229.29 ㎡),包括建筑密度:44.98%,绿地率:10.01%,建筑控制高度≤30 米。” 二、根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本项目单项工程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属于一级的一般公共建筑。本项目招标文件(P8页)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3.2条:“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修改为:“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P13页)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1.4.1条投标人资质要求、能力、信誉中(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以本次发布的为准,具体详见下表。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P57页)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3.3.4条:“(8)“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二级。(“工程业绩”应当根据现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按照“同类、同等”的指标要求设置。)”修改为:“(8)“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一级。(“工程业绩”应当根据现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按照“同类、同等”的指标要求设置。)” 五、本项目招标文件(P74页)第四章 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 第5.3条:“预付款: 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修改为:“预付款:预付款金额(按合同价的10%)经批准后予以支付。监理费付款时每次在审核后的监理费中相应扣减20%。当进度款支付至合同总价的50%时,预付款应全部扣回。” 六、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P77页)第四章 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 第13条:“13、监理人应指定一名本单位副总级别或以上的领导分管本项目的监理工作,代表监理人协助总 监对有关的工程事宜处理,每个月至少对工程进行一次巡视。” 七、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随时关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查询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文件中如有涉及上述内容的都作相应修改;若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有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以下无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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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福建省龙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2023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