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和中心药房建设项目(妇儿医院改造工程)
答疑纪要(一)
招标编号:E3508250801801500001
各潜在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于2025年8月15日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招标资料,现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就该项目作补充通知说明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项号 5“-“4.1.9 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中的“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根据《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2018〕37号文附件1,文件有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最低配备标准,设置相应岗位和数量。要求如下:
施工员:土建施工员1人,设备安装施工员1人;
质量员:土建质量员1人;
材料员:1人;
机械员:1人;
安全员:1人;
试验员:1人;”
修改为:”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根据《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2018〕37号文附件1,文件有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最低配备标准,设置相应岗位和数量。要求如下:
施工员:土建施工员1人,设备安装施工员1人;
质量员:土建质量员1人;
材料员:1人;
机械员:1人;
安全员:1人;
试验员:/人;”
二、本答疑纪要(一)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一)为准。
三、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随时关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查询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连城县连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连城县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