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城关第二中心小学1号教学楼建设项目
答疑纪要(二)
各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于2024年8月23日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认为需要补充通知说明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连城县城关第二中心小学1号教学楼建设项目为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项目,现要求施工单位采购材料需严格执行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定的《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详见附件1。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有涉及上述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有矛盾的,按本补充通知执行。
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连城县城关第二中心小学(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冠成天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24年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