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连城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编号:E3508250801100304001
本招标项目于2024年7月24日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资料,现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需要补充通知说明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一、部分潜在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答复如下:
问:福建省关于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手写签名和签名日期要求,适用范围是否仅为福建省注册的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针对福建省跟省外二级建造师版本差异,省外证件注册所在地如无相关条例要求二级建造师签字的,则提供的真实有效的无签字的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请代理明确回答,符不符合本项目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
二、现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就该项目作补充通知说明的内容如下:
1、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时间更改为:2024年08月19日08:30:00,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醒投标人注意所购买的电子保函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凭证所注明的有效期不足的(例:电子保函已明确注明有效期最迟不超过*年*月*日的时间),投标人应重新申请提交。
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已重新上传(名称为:2024.08.01国家税务总局连城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招标控制价)),由投标人自行下载,上述材料以本补充通知(一)上传的为准。
三、本补充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一)为准。
四、本补充通知(一)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longyan.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请投标人随时关注查询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其他变更通知,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连城县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阳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