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中山镇集镇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答疑纪要(一)
招标项目编号: E3508240801100258001
各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第1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第5项 3.1.8条款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中的安全员修改为:安全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新增劳务员(劳资专管员):1人。
二、提示: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选取《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中的人员”须增加选取劳务员(劳资专管员)1人。
三、原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2.1→1、单价合同“b.施工机械台班单价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10.00%以内(含10.00%)”修改为:“b.施工机械台班单价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5%以内(含5%)”。
四、原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2.1→1、单价合同→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修改为:“(1)主要材料和设备(详见招标控制价文件附件《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的市场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超过5.00%,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上涨或下降幅度超过5.00%时,则超过的差价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发生的价差只计取差价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不下浮。主要材料和设备市场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评判标准以招标控制价中采用预算审核采用的《龙岩工程造价信息》中武平县、新罗区建设工程材料(税前综合价)(综合价格中没有的按招标控制价中的预算单价),与施工期《龙岩工程造价信息》中武平县、新罗区建设工程材料(税前综合价)(综合价格中没有的按签证价)的差额为依据。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上涨或下降幅度评判标准以招标控制价中采用的《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21版)闽建筑[2022]1号文单价(不含税价格)与施工期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不含税价格)的差额为依据。除主要材料和设备(详见招标控制价文件附件《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以外的材料,实际施工中无论涨幅多少均按招标控制价中的预算价计算,不允许调整”。
五、原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4.4.3.2→2.2清单外的项目结算(2)修改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无相同项目的:①现行计价定额能够满足计价要求的,按现行计价定额规定计价,人工费按施工期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或其规定执行,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龙岩工程造价信息》武平县、新罗区材料(税前综合价),依序计取;机械台班单价按施工期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不含税价格),信息价(综合价)中没有的由承包人提出适当价格,经发包人会同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确定,材料价格计入计价程序,计取各项费用并按中标下浮率K值下浮(其中K=[1-(中标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100%]);②现行计价定额缺项的,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全费用综合单价,经发包人会同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确定,不计取其他费用,不下浮。
六、针对本项目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现作出以下答复:
疑问 1: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是否按闽发改规(2023)7号执行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
答:依据闽发改规〔2023〕3号、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鼓励招标人减免投标保证金,并非强制性要求,本项目按原招标文件规定收取投标保证金。
疑问 2:招标文件及控制价1、水泥稳定粒料(水泥用量 5%)、重型铸铁井盖井座Φ700、烧结煤矸石普通砖等材料单价偏低,请修正;2、施工机械台班单价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10.00%以内,该规定不符合闽建〔2024〕9 号文的规定,根据文件要求风险幅度应按±5%,请修改。
答: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由武平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综合单价依据信息价、相关定额及现行造价文件审定。2、有关施工机械台班单价风险幅度详见本答疑纪要。
七、本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组成之一,如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抵触以本纪要为准。
招标人:武平县中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铭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