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东南集成箱房生产制造项目工程总承包及招商运营一体化 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关于长汀东南集成箱房生产制造项目工程总承包及招商运营一体化 (招标编号:E3508210801804111001),现招标人发布答疑纪要如下:
问题1.本项目为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联合体协议书“盖单位章”是否盖单位电子章即可?
答:可以。
问题2.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须经中国银保监会或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格式见投标须知附件2-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四、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的要求,我厅制定的现行标准招标文件中删除投标保证保险(凭证)及其他保证保险(凭证),不再将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保险凭证作为实质性要求,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予以相应调整。招标人允许使用投标保证保险的,原则上使用先行赔付、后续追偿的见索即付保单。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保证保险的具体事项并作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予以响应。”本项目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应允许使用保单!
答:投标保证保险形式允许使用保单。
问题3.本项目在龙岩市交易中心无法申请投标保函,请代理及时处理。
答:已处理。
本答疑纪要未予以说明的内容,均由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考虑。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本答疑纪要日期之前的答疑纪要与补充通知等有抵触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与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长汀县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5月26日